盤點:水專項"十二五"產業化思考
“十二五”期間我國經濟社會處于快速發展和轉型階段,我國水環境質量仍將呈現“局部有所改善,總體尚未遏制,形勢依然嚴峻,壓力繼續增大”的特點。“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水專項”)作為建國以來投資最大的水污染治理科技項目,圍繞“減負修復”關鍵技術和“監控業務化運行”成套技術,進一步突出重點流域水質改善、重點地區飲用水安全和新興環保產業發展。在“2012(第六屆)水業高級技術論壇”上,多位與會領導和專家對水專項實施進展及“十二五”產業化布局做了詳細分析。
怎樣理解產業化?
產業化是標準化、系列化、成套化(重大裝備)。產業化評價是以產值、市場占有率和首臺套重大裝備為標志。其中,設備、產品和工程化由大型工程公司、水務公司等為主導;水質改善由地方政府購買環境服務;同時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立課題產業化機制。
產業化背景有哪些?
2009年11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首都科技界大會上,通過長達1.2萬字的講話,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出了詳細的解釋。屆時,國家發改委編寫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相繼出臺。同時,水專項“十二五”計劃目標中,“自主研發水污染治理技術成套工藝、技術與裝備,引導和培育戰略型環保新興產業”成為重中之重。
科技部《國家科技計劃支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暫行規定》中指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簡稱聯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技術創新體系的有效組織模式。
由財政部、科技部、發改委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也明確指出,對于具有明確的、可考核的產品目標和產業化目標項目(課題)一般采取后補助方式支持。
“十二五”產業化課題設置情況如何?
水專項創新戰略聯盟涵蓋四個領域,分別為水污染治理先進技術和裝備領域(10項)、水污染治理產品和材料制造領域(3項)、水體生態治理產業技術領域(1項)、環保服務領域(1項),共計15項類別。
產業化經驗從何借鑒?
在“十一五”標志性成果積淀的基礎上,國家和環保部倡導環境服務業,大力推進環境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環保需求的產業化。重點體現在幾個方面:大力推進環境保護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大力發展環境咨詢服務業;鼓勵發展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綜合環境服務業;大力提升環保企業提供環境咨詢、工程、投資、裝備集成等綜合環境服務的能力;在工業園區、城市和重點行業開展綜合環境服務試點。
從PE基金環保投資情況來看,截止到2012年,有158家企業接受了PE投資,有182家PE基金投資了環保行業。接受PE投資的環保企業中,有15家成功上市,其中有7家在國內上市,8家在國外上市。
“十二五”產業化運行實施機制
以企業為主體,依托國家技術研發平臺,推動研究成果的產業化。5大行業項目國家和企業配套比例為1:2,資金投入原則上國家3000萬元;分別在5大領域就不同行業和不同技術公開招標進行雙向自由選擇競爭;選擇2-3家競爭企業,先立項,補助啟動經費10-30%,根據研究成果驗收后評定其中完成合同內容的一家支持全額經費;產業化項目工程化應用突破年產值3億元,累計收入超過10億元。其中在重點流域產值累計不低于20-30%。
圍繞重點流域和重點任務的課題以企業為主體,依托流域地方政府,形成研究成果的產業化推廣。國家、地方和企業配套比例為1:1:2;充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先進行流域(地方政府)競爭性選擇,再進行公開招標產業化主體,進行兩個層次的招標。選擇中標企業,根據地方要求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建立項目公司,先立項先補助;目工程化應用突破年產值1億元,累計收入超過5億元。
面源污染解決要結合流域,解決區域性的問題,應該以流域所在地或市和縣級市以上行政單位實施。因此充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先進行重點流域(地方政府)競爭性選擇,再進行公開招標產業化主體,進行兩個層次的招標。以企業為主體,依托流域地方政府,形成研究成果的產業化推廣。國家、地方和企業配套比例為1:1:2; “十二五”期間在兩個以上行政單元的實施,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項目期間,累計產值達到3億元以上(通過第三方財務審計數據)。調動地方發展環境服務業的積極性,先進行流域(省、地或市政府)競爭性選擇,再進行公開招標產業化主體,在監測、河流、湖泊等主題進行兩輪篩選招標。以企業為主體,依托流域地方政府通過形成合同環境服務形式購買服務扶持環境服務業的發展。國家、地方和企業配套比例為1:1:2;“十二五”期間在兩個以上行政單元的實施,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累計收入超過5億元(通過第三方財務審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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