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排水管“血栓” 泥漿是元兇
雨季來臨,深圳城區屢屢內澇,誰知元兇竟是偷排淤泥渣土,偷排的淤泥堵塞下水道口,從而影響正常排水,造成水浸街,3分鐘偷排完一車泥漿,卻要用10余萬元進行清潔,甚至造成排水管網的癱瘓。記者昨日從市交警局獲悉,該局聯合市檢察院打掉一個“欺行霸市”犯罪團伙,逮捕數名犯罪嫌疑人。這也是深圳以刑事手段打擊淤泥渣土運輸領域偷排泥漿違法行為的首宗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國也是首次。
偷排現場:20余噸泥漿3分鐘排完
在3月底交警開展偷排泥漿車輛的專項整治行動中,記者看到偷排泥漿的泥罐車車底多了一個排水管,將車廂內的泥漿偷排出去。從交警部門拍到的視頻可以看到,一輛偷排車曾開到深南沙河西立交下路面的一個井蓋上,將排漿口對準井蓋。隨后,車上下來兩人,用手中鋼筋撬開井蓋,另一人在車邊按下開關,20余噸泥漿不到3分鐘就排完。據警方調查,目前深圳每天偷排的建筑泥漿都在200車左右,多處地下管網屢遭偷排泥漿。
排漿車幾分鐘排泄出的泥漿,在事后清理卻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據水務部門統計,一車泥漿要花費10余萬元的費用清理。泥漿堵塞管網水道,導致部分地區在下雨后雨水不能下排,路面出現積水、進而導致交通擁堵,出現交通事故,影響市民正常出行和生活,并污染周邊河流,觀瀾河、布吉河皆受此影響。
據現場辦案交警介紹,偷排泥漿車進行活動時,一般選擇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橋下,以及監控設備不易拍到的地點,如在布龍路、梅龍大道、富士康廠區周邊皆有。為了掩人耳目,不少泥漿車后面跟著一輛小車作掩護。
三防辦:偷排泥漿是內澇的重要原因
三防辦負責人告訴記者,偷排泥漿目前是造成內澇的重要原因。南山區施工泥漿偷排到市政排水管道,導致科技園南區排水管網多處堵塞。偷排不僅會造成排水管網淤積堵塞,排洪不暢。更糟糕的是,如果偷排的是混凝土漿液,會使排水管網完全喪失排洪功能甚至報廢。偷排一車泥漿所得經濟利益往往只有幾十元至上百元,一旦排水管網淤積堵塞,清淤疏通或重建的費用高達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危害可見一斑。發現偷排泥漿時,市民應果斷撥打報警電話予以舉報。
交警:查扣泥漿車43輛
今年3月28日,交警局組織開展了打擊泥頭車偷排泥漿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行動過程中,民警在民治新區大道逸秀新村路段發現一輛懸掛車牌為桂KU8108號牌的大型貨車正在向下水道偷排泥漿,現場抓獲嫌疑人余某富、林某振等2人。
經訊問,余某富、林某振2人供述,為降低淤泥、泥漿運輸成本,兩人在朱某勇指使下,由余某富駕駛桂KU8108號廂式大貨車,林某振跟車,于2012年3月開始,從坂田街道梅坂大道民治水庫旁邊的工地裝載泥漿,分別運到寶安區民治街道新區大道逸秀新村路段雨水管道的多個井口位置,故意將車上所載的泥漿偷排到雨水管道井口。朱某勇本人也駕駛這輛大貨車在上述地點偷排泥漿。
根據上述供述,民警迅速將朱某勇抓獲歸案。最終,在行動中共查扣泥漿車43輛,抓獲嫌疑人12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批準逮捕3人。
檢察院:批捕3名偷排泥漿嫌疑人
今年5月14日,市檢察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批準逮捕三名實施偷排泥漿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勇、林某振、余某富。這是深圳市以刑事手段打擊淤泥渣土運輸領域偷排泥漿違法行為的首宗案例。
據了解,深圳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淤泥渣土的運輸、堆填、排放都有明確的規定,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偷排行為一經發現也課以重罰。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非法在市政道路和排水管道排放淤泥渣土、泥漿的行為,公然違反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造成市政道路和市政設施嚴重堵塞和破壞,給附近地區的交通管理秩序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及公私財產安全帶來嚴重損害,其行為具有我國刑法中犯罪概念的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因此檢察機關支持和贊成以構成刑事犯罪對此類行為予以嚴懲。在本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在主觀上明知將泥漿排放到排水管道是違法的,明知其行為會導致排水管道堵塞,卻意圖以這種非法排放的手段提高其市場競爭力,達到欺行霸市的目的,多次共同實施非法排放泥漿的行為,客觀上造成排水管道堵塞、排水功能喪失,有關管理部門的修復費用達11萬余元。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符合刑法275條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性是恰當的。因此,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勇、林某振、余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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