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夫妻從廁所偷排污水 義烏首例因環境污染被批捕
在張峰、陳素芹夫婦心中,偷偷排污被抓,不是罰款就是行政拘留。
10月15日,夫婦倆因為涉嫌污染環境罪,被義烏市檢察院批準逮捕。
這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文件后,義烏首例因環境污染而追究刑責的案件。
污水從廁所里排出去
張峰和妻子陳素芹都是安徽人,48歲,兩口子這些年一直從事磨盤電鍍加工的行業,主要生產用于加工水晶的磨盤。生產磨盤需要在鐵板上鍍上氯化鈉、硫酸鎳、氯化鎳等物質,磨盤做好后要用清水清洗,使用過的廢水中會含有重金屬“鎳”。
按規定這些廢水必須經過專業的處理才可以對外排放,可兩口子并沒有那么多錢購買污水處理裝置,都是直接排到河流或者污水管道里,因此也經常被查,不過每次都是罰款或者行政拘留了事。
6月份,張峰、陳素芹兩口子悄悄在義烏大陳鎮杜橋村租了幾間房子,在沒有經過任何部門審批的情況下,把原本開在另外一個縣市的磨盤電鍍加工廠搬了過來。這一次兩口子“學聰明”了,為了掩人耳目,沒有讓污水直接流出工廠,而是先流進工廠里的廁所,再從廁所管道排到村里的污水管道里去。
7月9日,義烏環保局監察大隊接到市民舉報,對張峰兩口子的磨盤電鍍廠進行檢查。可等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時,工廠里一個人也見不到,張峰兩口子也早就聞風逃走了。
環保局的工作人員現場調查發現,夫妻倆的工廠里共有電鍍電源5臺,渡槽7個,因為沒有生意,從7月5日開始就處于停業的狀態,但電鍍槽和排污管道里還有很多積水,工作人員對現場積水抽取了樣品,隨后送往環境監測站檢測。
鎳含量超國標14.5倍
很快檢測的結果就出來了,pH值為7.48,總鎳為7.73mg/L,其中重金屬鎳含量已經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14.5倍。
根據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款: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應當認為“嚴重污染環境”。
根據這個規定,張峰、陳素芹夫婦經營的電鍍加工廠內污水經過檢測其中重金屬鎳含量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14.5倍,屬于嚴重污染環境,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涉嫌污染環境罪。
檢測結果出來后,義烏環保局把案子移交給當地公安機關辦理。
8月15日,經過初步調查后,公安機關正式立案調查,張峰、陳素芹夫婦隨后落網。
義烏舉報企業偷排污
獎勵5000元起
義烏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方航峰介紹,張峰夫婦案是義烏首例因環境污染而被追究刑責的案件,目前第二例案件也正在處理中。他希望讀者可以參與到環境保護工作中,如果日常生活中發現有企業偷偷排污,可以撥打0579-96150或0579-85364411進行舉報,只要情況屬實,他們接到一起查處一起,對偷排污行為零容忍。
而為了提高義烏市民舉報污染的積極性,此前義烏“碧水商城”行動辦公室還專門推出了獎勵機制,只要有市民對企業偷排、漏排、工業廢水未經過處理排放等污染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除上述舉報電話,也可發短信至18857991200進行短信舉報),一經查實,在對舉報人身份嚴格保密的前提下,就給予舉報人最低5000元或罰金10%-30%的獎勵,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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