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污水廠:超排因適用排放標準不同
【《多家企業涉嫌超標排污至杭州灣》后續】
5日,報道了中國水安全計劃聯合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等7家環保組織,在京發布《綠色選擇紡織業3期報告》稱,雅戈爾、優衣庫、美特斯·邦威等知名品牌在浙江的供應商,都涉及違規超標排污情況,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甚至直接將污水排進了錢塘江。
5日,蕭山市環保局和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都回應稱,目前污水處理廠主要采用《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二級標準要求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二級標準要求。但已經制訂了擴建可提標方案,到2015年將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B排放標準。
排污企業:
適用排放標準不同引起
環保組織的調研報告中指出,2013年第一季度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出的氨氮、總氮和苯胺類污染物排放超過新標準。污水處理廠和蕭山市環保局則表示,環保組織提供的報告與實際情況有點出入,是因為適用排放標準不同。“環保組織依據的是紡織企業的排放標準,而污水處理廠不光光是根據這個標準。”相關負責人表示。
昨天,記者來到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該廠隸屬于蕭山水務集團,于2004年11月開工建設,2006年9月21日正式建成通水運行。污水處理廠的顏書記告訴記者,由于污水處理廠不僅處理蕭山東部的紡織企業的污水,還需要處理其他工業廢水和城鎮生活污水,因此建廠時,處理污水的標準是結合了《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二級標準、《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92)二級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
其中,只有尾水COD指標是按《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92)執行,須達180mg/L。今年1月1日,國家出臺了《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但這一標準從出臺到施行只有短短2個月時間,“那么短的時間,根本不可能進行技術提升。”顏書記說,“對我們廠來說,新標準中,COD的標準從原來的180mg/L變為100mg/L,其實,早在2008年時,廠里就通過技術提升,達到了小于或等于COD100mg/L的水準。”
記者對比了新標準中的氨氮、總氮和苯胺類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臨江污水廠所執行的標準,新標準中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為2.0mg/L,總氮則沒有設置標準。
此外,顏書記說,其實去年年底,在新的《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未出臺前,污水廠已經制訂了標準提升方案,到2015年,污水處理廠的所有指標將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執行。這一方案也得到了浙江省環保廳的認可。
報告中還指出,今年第一、二季度,杭州集美印染有限公司排放口的多項污染物濃度指標超過新標準,集美印染公司有關負責人否認了超標排污的說法,他表示,公司的污水都是由黨灣污水處理廠進行預處理后再由蕭山臨江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公司每年都繳納處理污水的費用給黨灣污水處理廠。
環保部門:
2015年污水廠將達到更高標準
隨后,記者也從蕭山市環保局和蕭山區水務集團證實了這一說法。蕭山區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環保組織所發布的調研報告中提及了蕭山區臨江污水處理廠廢水達標排放率下降問題,指出臨江污水處理廠廢水達標排放率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1.1%,這主要是適用排放標準不同引起的。調研報告按照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評價,認為臨江污水處理廠氨氮、總氮、苯胺類超標,合格率大幅下降。此前,2013年7月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等單位對臨江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監測情況反饋,外排廢水中氨氮和苯胺類存在超標問題,也是由于適用標準的問題,導致對該廠是否存在超標排放有爭議。如果按照《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評價,臨江污水處理廠并不存在合格率大幅下降的情況。
目前,臨江污水廠一直按照《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標準在執行,運行7年來做到出水穩定達標排放,并經多次提標改造,目前COD已提升至100mg/L以下。同時,污水廠已制定擴建和再次提標改造的初步方案,到2015年將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B排放標準,COD提升至60mg/L以內。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