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魯爾區污染警報是如何解除的
德國魯爾區從爆發第一次霧霾危機到現在,過去50多年了。現在的魯爾區藍天碧水,城市結構成功地實現了轉型。
霧霾警報拉響
魯爾區是德國戰后經濟奇跡的發動機。工業的飛速發展極大地改善了人們的物質生活條件,但也使得魯爾區成為德國空氣污染重災區。
據統計,1961年魯爾區共有93座發電廠和82個煉鋼高爐,每年向空氣中排放150萬噸煙灰及400萬噸二氧化硫。也就是這一年,總理候選人維利·勃蘭特提出要治理環境污染,并在大選中承諾還魯爾區一片藍天。雖然他的這一提法甚至遭到本黨人士的嘲笑,但日后的事實證明,勃蘭特是一位有遠見的政治家。
1962年12月,魯爾區首次遭遇霧霾危機。當時部分地區空氣二氧化硫濃度高達每立方米5000微克。當地居民呼吸道疾病、心臟疾病和癌癥等發病率明顯上升。據統計,當月死亡人數同比猛增了156人。
1979年1月17日上午,西德意志廣播二臺突然中斷了正在播出的節目,分別用德語、土耳其語、西班牙語、希臘語和南斯拉夫語緊急通知魯爾區西部地區民眾,空氣中二氧化硫含量嚴重超標,德國歷史上首次霧霾一級警報就此拉響。
6年后的1985年1月18日,上述情景再次在魯爾區上演。不同的是,這次是最為嚴重的霧霾三級警報?諝庵袕浡瘫堑拿簾熚叮芤姸葮O低,魯爾區多個城市實施車輛禁行措施,并暫停重工業生產。
霧霾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燃煤造成的空氣污染和“逆溫”天氣。為應對霧霾危機,魯爾區所在的北威州州政府于1964年頒布了第一個《霧霾法令》,設定了空氣污染濃度的最高限值。但迫于經濟利益和保障就業的壓力,當時的污染限值設定較為寬松。那時候,最受企業界追捧的“環保措施”是“高煙囪”政策,即把煙囪加高到300米,降低低層大氣中的污染物濃度。此舉雖然有效地降低了魯爾地區空氣污染的數據,但帶來了更為嚴重的后果。半個歐洲為此遭受酸雨之苦,導致農作物減產、魚類死亡,危及飲用水安全。
嚴格立法設規
上世紀70年代初,德國還沒有任何一部關于限制排放的法律,也沒有霧霾警報機制。更主要的是,當時民眾對環境污染的威脅還沒有深刻的認識。1973年,德國電視一臺播放了沃爾夫岡·門格斯的電視片《霧霾》。該片一經播放,就在德國國內引起強烈反響。此后,德國政府和民眾就加強空氣污染治理達成了共識。
1974年,聯邦德國出臺了《聯邦污染防治法》,主要對大型工業企業進行法律約束,制定更為嚴格的排放標準。該法律規定,二氧化硫的年平均限值從1964年的每立方米0.4毫克下調至1974年的0.14毫克;硫化氫從每立方米0.15毫克下調至0.005毫克;二氧化氮從每立方米1.0毫克下調至0.1毫克。《聯邦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現有的企業要在一定時間內加裝廢氣過濾裝置,排放必須達標。新成立企業在申請時就必須嚴格遵守該法律的規定。
各國聯手共治
魯爾區空氣質量的進一步改善還得益于歐共體的統一環境政策。上世紀80年代初,歐共體制定了更為嚴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再只是針對周邊大氣的污染物濃度,而是直接針對廢氣本身。加高煙囪的做法無助于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企業必須配備過濾裝置或凈化設施,才能有效減少有害物質的排放。截至1988年,魯爾區80%的發電廠安裝了煙氣凈化設備,不符合排放標準的發電廠在1993年之前全部關閉。
1979年,《關于遠距離跨境空氣污染的日內瓦條約》為區域空氣污染控制作出規定。由于空氣是流動的,人們意識到,空氣凈化不是一個國家的問題,防治空氣污染需要國際合作。1999年,歐洲國家以及美國和加拿大共同簽署了《哥德堡協議》。根據該協議,到2010年,德國要完成二氧化硫排放減少90%、氮氧化物排放減少60%等目標。2005年,德國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446千噸,比1990年減少了60%。
自2005年1月1日起,德國實行統一的歐盟排放標準。例如,粒徑小于10微米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值應低于每立方米40微克;日平均值應低于每立方米50微克。如出現日平均值高于該值的情況,每年不得超過35天。而自2010年起,德國已將歐盟關于粒徑小于2.5微米的細微塵顆粒(PM2.5)的規定引入本國,并爭取到2020年,將PM2.5年平均濃度降至每立方米20微克以下。
研發減排技術
在制定嚴格的法律和排放標準后,德國大力發展治污減排技術,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一是控制工業廢氣。其一,針對燃煤電廠鍋爐煙氣。德國新建燃煤電廠鍋爐煙氣電除塵后,大都采用石灰乳濕法脫硫;老燃煤電廠除了進行除塵脫硫外,還采用催化脫氦裝置。2008年,歐盟投票通過《工業排放指令》,計劃于2013年開始執行。指令對于燃煤電廠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顆粒物的排放制定更嚴格的監管標準。根據指令,燃煤電廠的運營商必須出示“可行的最佳技術”證明對環境影響的減少,以此獲得繼續經營的許可,否則將被關停。其二,針對垃圾焚燒廢氣。采用酸、堿兩段吸收及催化裝置治理垃圾焚燒尾氣中含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質。
二是控制汽車尾氣。德國對小汽車、輕型或重型卡車、大巴、摩托車等各類車輛的尾氣都設定排放上限。而且法律規定所有在德銷售的汽車必須裝有汽車尾氣凈化裝置,私人轎車每兩年、運營車每一年進行一次檢驗,其中包括汽車尾氣的檢驗。自2011年1月起,歐洲對部分柴油發動機非道路機械執行新排放標準,為滿足限值,柴油發動機必須配備微粒過濾器。此外,國家還投入大量資金,進行低排污量發動機及尾氣凈化裝置的研發。
三是控制民用采暖排氣。對于在冬季用煤取暖,德國規定了取暖用煤中硫的最高含量和所排煙氣中的含硫量。為了滿足這一要求,各煤礦公司都生產添加了固硫劑的型煤,有效控制了塵和硫的排放量。
調整產業結構
產業結構調整是德國魯爾區擺脫霧霾的重要因素之一。上世紀70年代以后,隨著世界煤炭產量迅速增長、石油和天然氣的廣泛使用,魯爾區的煤炭、鋼鐵等傳統工業逐步衰退,工業結構單一、環境污染嚴重、大量人口外流、社會負債增加等問題,使得魯爾區的發展面臨“走投無路”的困境。對此,魯爾區及時地調整了發展戰略,其主導思想是發展新興工業,培育高新技術產業,改造傳統產業,促進產業結構多樣化以及改善環境、完善基礎設施,最終實現了魯爾區里的眾多城市“成功轉型”。據統計,1960年魯爾區61%的就業人口集中在第二產業,而2010年第三產業的就業人口比重達到72%。
長期有效的治理工作讓魯爾區的霧霾治理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據魯爾區所在的北威州環境部門統計,1964年,萊茵和魯爾地區空氣中二氧化硫的濃度約為每立方米206微克,而在2007年下降到每立方米8微克,降幅達97%。同時,空氣中懸浮顆粒物濃度在1968年至2002年間也出現明顯下降。至2012年,魯爾區的所有空氣質量測量站中PM2.5年均含量最高只有每立方米21微克。
德國聯邦環保局的報告顯示,自1985年以來,德國的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逐步減少,二氧化氮超標地區面積不斷縮小,二氧化硫濃度已由警戒值明顯降低并連續多年保持在正常范圍,臭氧濃度也呈現逐步正;厔。雖然仍有若干指標并不盡如人意,但整體積極的發展趨勢給了人們更多的信心。德國政府也在此基礎上,采取了多項長效措施鞏固并強化空氣污染治理所取得的成績。
治理監測并舉
自2008年1月1日起,柏林、漢諾威和科隆三大城市在德國率先設立了“環保區”。所謂“環保區”指的是在受汽車尾氣污染比較嚴重的城市里所設立的特定區域,只有尾氣排放達標的汽車,才能在環保區內行駛。
根據尾氣排放和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汽車被劃分為1、2、3、4四個等級。機動車要根據尾氣排放監測結果,辦理不同的“環保標簽”。其中,2級標志為紅色,3級為黃色,4級為綠色。綠色等級最高,表明尾氣排放情況良好,符合環保要求。而紅色表明尾氣排放情況不良,黃色則介于兩者之間。在車管所、維修廠等機構都可以辦理這種“環保標簽”。
目前,德國已經有48個城市開始設立“環保區”。例如,柏林的“環保區”自2009年1月起只允許黃牌和綠牌車輛通行。而自2010年起,標準提高到“環保區”內只允許綠牌車輛通行。進入“環保區”的街道邊上有明顯的路牌提醒。而且在機動車駕駛執照培訓中,了解這種路牌的含義也是駕駛員必須學會的內容。
德國聯邦環保局去年12月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德國聯邦和各州共設有643個空氣質量監測站點。這些監測站點各有分工,形成一個完整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聯邦環保局的監測站點共有7個,選址遠離城鄉地區,主要負責按國際公約和歐盟法律來監測未受人類生活影響的空氣質量狀況。而各聯邦州的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則在城鄉地段按層次進行布局。例如,在柏林市區的16個監測站點,它們按城市地段、交通密集地段和城市邊緣地段的分類方法對整個城市空氣質量進行實時監測。
德國各地監控網點的監測數據在網上一目了然。人們可以在網上了解到當日和近日的空氣質量,包括可吸入顆粒物、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臭氧等具體指標,并可預測未來幾天的空氣質量狀況。
能源轉型計劃
2000年,德國正式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核心就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固定上網電價制度,對推動風電、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后,德國政府進一步修正《可再生能源法》,提出了一個雄心勃勃的能源轉型戰略目標,即:到2020年,35%以上的電力消費將來自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50%以上的電力消費將來自可再生能源;而到2050年,80%以上的電力消費將來自可再生能源。
按照德國政府的設想,將來風能和太陽能光伏將成為德國電力供應的基礎,電力系統的其余部分將圍繞其進行優化;大多數化石燃料發電廠只在幾乎沒有陽光和風時才需要發電,這些發電廠運營時間將減少,因此其總體發電量將降低。發展可再生能源,堅持能源轉型,是德國政府綜合考慮基本國情、世界能源發展趨勢和環境保護等因素后的重大決策。無論是德國總理默克爾,還是副總理兼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部長加布里爾都對此堅信不疑。日前,德國政府在勃蘭登堡州梅澤貝格宮舉行內閣閉門會議,默克爾對加布里爾的能源轉型計劃表示全面支持。
“以環境為代價”代價沉痛
王志遠
經濟學上有一條著名的曲線,叫做“庫茲涅茨曲線”,說的是經濟增長與收入分配之間的關系,即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隨著經濟增長呈先加大后減小的倒U形。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格羅斯曼和克魯格等經濟學家把“庫茲涅茨曲線”的思想應用到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分析當中,于1995年提出了“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假說。該假說認為,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之間也有倒U形曲線關系,即環境質量隨著經濟增長呈先惡化后改善的趨勢。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發達國家在工業高速發展的同時,無一例外都出現過嚴重的環境污染,這正好印證了“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說法。從1952年倫敦霧災到1955年美國洛杉磯的光化學污染事件,再到1962年德國魯爾工業區的霧霾災害,這一切都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如果環境退化超過一定的生態閾值,生態平衡就變得不可逆轉,解決環境問題將會付出高昂的代價。
德國魯爾區空氣質量的改善既得益于本國的多方治理,也得益于歐共體的統一環境政策。魯爾區今天的一切與政府的決心和民眾的支持是分不開的。盡管這樣,德國人也依然為他們的“環保夢”付出了沉痛的代價,但是他們堅持了下來,而且正在朝著下一個夢想奮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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