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水污染治理的“怪圈”
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水陸空一體,像對待貧困宣戰一樣,堅決向污染宣戰。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這話讓人特別激動,因為我們陷入污染治理的“怪圈”已經很久。
水污染已經成為一大公害,盡管環保部門在加大治理力度,然而“環境在治理中污染”,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環保部門關停罰款,排污企業為什么還繼續生產、偷排偷放?因為一旦按照環保要求進行污水治理,要付出巨大的經濟成本,所以,一方面是環保部門“貓捉老鼠”似的限制排污,另一方面,“老鼠”也在極力避免被貓“吃掉”,從而制造假象與環保部門周旋。
對于排污企業的如此作為,環保部門只能給予相應的處罰,而對于排污企業的關停,決定權還在地方政府。然而,排污企業卻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保護,因為企業一旦被關停,政府也就失去了稅收來源,職工的安置也是問題。所以環境就一直在治理中污染下去。
如何走出這種環境治理的“怪圈”?一些稅務部門的做法值得仿效:他們不僅僅向客戶收稅,而且積極扶植客戶經營,為他們尋找致富門路,最終實現“雙贏”。同理,對于環境治理而言,環保部門也應該轉變職能,變管理型為服務型,積極為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環保方案,在環保的前提下提高企業效益,使企業效益和環境保護實現“雙贏”。當然,有關部門應對企業管理者加強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現代管理理念,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將減排工作放到與企業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地方政府也應該理順機制,協調引導,切實負責地做好工作,否則減排工作的反彈,也會嚴重損害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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