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查處一排污企業 鎳含量超標62倍
3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通報:2014年2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接到區環保局移交的案件,對杭州瓶窯印制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公司負責人趙某及污水處理工人許某在污水排放過程中,因操作流程不規范,放任鎳含量超標62倍的污水排放,造成環境污染。目前,趙某、許某因涉嫌嚴重污染環境罪被余杭警方取保候審。
涉案的杭州瓶窯制版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生產凹印制版。生產過程中,需經過渡件、除銹、鍍鎳、清洗、等多道工序,最后成品出售。
2013年9月13日,該公司被環保部門發現,所排放的廢水中鑷含量為6.21mg/L,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限值(鎳0.1mg/L),超標了62倍。
據悉,鎳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但過多攝入可導致人體中毒,頭發變白,在大量鎳污染的環境中,會增加呼吸道腫瘤與皮膚病的發病概率。
隨后,環保部門對該公司罰款9萬元,并責令整改。
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負責安全生產和環保的負責人趙某及污水處理工許某因排放污水操作不規范,涉嫌嚴重污染環境。
據趙某交代,2013年9月13日,負責污水處理的許某發現公司污水處理設備沉淀重金屬吸附器中處理鎳的這根水管破裂,并向其匯報。然而,趙某竟放任這些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排流入周邊河道,嚴重影響了周邊的水質及土壤環境。按照正常操作流程,應該先把這些污水引流到應急水池內,再將污水倒灌進深度重金屬吸附器進行處理后才能排放。
目前,趙某和許某被余杭警方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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