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污染取水口致水廠停產9小時
更新時間:2014-03-25 09:51
來源: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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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船員由于處置不當,致柴油泄漏,污染沙市柳林洲水廠取水口,至沙市20余萬居民斷水9小時10分鐘。日前,沙市區法院一審判兩名當事船員構成環境污染罪,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這是自去年6月環保“兩高司法解釋”頒布以來,荊州市判決的首例污染環境罪。
去年11月10日下午,在沙市柳林洲油庫,船員薛某、李某在油船“蘇揚油-15”號上裝柴油時,因違規操作,造成柴油潑灑,其中部分柴油直接潑灑江中,而另一部分灑在甲板上。薛某、李某二人對甲板沖洗后,未使用船舶污水倉進行收集,導致柳林洲水廠取水口水源受到污染,水廠取水中斷10小時20分,停產9小時10分。
后經荊州市環境監測站監測,并經省環境保護廳認定,取水口水樣中石油類物質濃度最高為11.2/L,水質超標準223倍,根據相關標準,已造成環境嚴重污染。
柳林洲水廠日供水能力達16萬噸,為荊州城區江漢南路至沙市東區一帶的20余萬人及荊州開發區相關企業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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