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堵死污染企業的后門
“傷天害人”的污染一旦發生,對人體和生態造成的傷害往往不可逆轉。因此,治污重在將污染止于未發。說到底,就是要堵住污染企業的三重后門,讓企業排污無路可走。
“必須用硬措施完成節能減排硬任務”、“嚴格執法,對非法偷排、超標排放、逃避監測等‘傷天害人’行為和監管失職瀆職重拳打擊,對相關企業、單位和責任人嚴懲不貸”,在近日召開的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會議上,李克強總理的一番話可謂斬釘截鐵。
這些年,“十面霾伏”頻頻出現,造成民眾“呼吸之痛”。此外,一些地方的水污染、土壤污染也是怵目驚心。工業污染則是這三類污染的主要來源。扼住企業排污沖動,增強企業節能環保的內生動力,是從源頭上治污、從根子上解決問題的正途。質而言之,就是要堵死污染企業的后門。
“前門制藥救人,后門排污害人”,是人們送給個別超標排污藥企的寫照。其實,幾乎所有的超排企業都在“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有的修建了旁路煙道,有的暗中打深井往地下排污。對企業排污的后門,環保部門應當有一本明白賬,并堅決限期關閉、整改。
污染企業還有一道后門叫“保護傘”。有的地方的大企業或明星企業,輕易動不得,面對上級環保部門的查處意見,下一級政府甚至會向上級政府提出予以保留或特別考慮的請示。有的本級環保部門對轄區內的納稅大戶,更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中央對“傷天害人”行為和監管失職瀆職一并打擊,并由國務院組織明察暗訪,發現問題一查到底,決不放過,將有效消除“貓鼠一窩”的亂象,打掉企業造次的霸氣。
污染企業最大的后門,就是環保執法中的輕飄。去年,美國最大零售商沃爾瑪百貨公司,因在全美的零售商店違法處置和丟棄對環境有害的垃圾,違反《清潔水法》等環境法規,被罰超過1.1億美元。與這個價碼相比,國內一些重大污染事件發生后,對污染企業的處罰好似撓癢癢。交點小錢就過關,一進一出還能賺不少,讓一些企業打不起精神去淘汰落后產能、改進排放設施,毋寧說這是變相鼓勵排污。修訂中的環保法,應當在這方面明晰標準,提升經濟制裁的威懾力。環保部門和受理環境公益訴訟的司法機關,也應當用好法律利器,遏止一些企業猖狂排污的行為。
“傷天害人”的污染一旦發生,對人體和生態造成的傷害往往不可逆轉。因此,治污重在將污染止于未發。說到底,就是要堵住污染企業的三重后門,讓企業排污無路可走。如此,更美麗家園方可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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