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理請辭與淮安居民下跪
27日,江蘇淮安“居民跪求官員治污”的新聞本已足夠吸引眼球,又遇韓總理因沉船事故主動請辭,這讓前“被跪”的官員更加尷尬。
不僅網友在“跪求治污”的新聞下留言“環保局長應該和韓總理一樣請辭” ,連新華社主辦的《新華每日電訊》,昨日也在三版登出評論:韓國“歲月號”沉船事故發生后,韓國總理鄭烘原引咎辭職。我們的一條臭水河,都到了居民要跪求治污的份上,是不是也該啟動相應的問責機制?讓那些被下跪的官員們,承擔起應該承擔的責任?
不是老百姓膝蓋軟,只因官員耳根硬
事情因一條走紅的視頻而起。
江蘇省市政風熱線聯動直播節目里,淮安市清浦區陳女士手持一瓶水走上臺,哭訴“終于等到今天,我們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天天聞臭味,孩子天天鬧”。
當主持人把“非常臭”的水交給淮安市環保局局長一聞后,詢問陳女士有何需求。她突然下跪苦求領導:你們幫我們把這個問題解決。
節目早在25日已播出,27日因各大網站、媒體官微的轉載,傳遍網絡。
@新京報評論當天發出短評:別等市民“跪求”,官員才“清楚”……市民已經被逼到“下跪請命”,局長和區長們好像還一臉無辜……官員們啥時候才能“清楚”污染現狀?
28日《新京報》社論繼續跟進:一條多年來黑水橫流、臭氣熏天的“墨水河”,居然要等到市民以“跪求”的方式反映,官員才會知情并“感到震撼”……這襯托出一些政府部門以及部分官員令人難以置信的麻木和遲鈍……
山東媒體《半島都市報》也對相關部門的做法態度評論道:既怕產生污染,更怕污染無人理、訴求無人聽。產生污染可能是過去時,但當“少人關心少人問”時,也就成了“永遠的進行時”。一方面污染成“眼中釘”,另一方面訴求成“耳邊風”,在無力與無奈中,市民只能不惜一跪。
央視網評論頻道特約評論員文章:“跪求”治污是一種羞辱式問責。動輒就下跪,不是老百姓的膝蓋軟,只因某些官員的耳根硬……我們可以做出一種猜度:未必是當地主管環保的領導當真耳塞目盲,更大的可能是,相對于城市發展,特別是能夠彰顯政績的工程與生產來說,一河臭水不過是件“小事”一樁。對于污染信息,也有可能是下意識的自我屏蔽。
媒體呼吁“公民監督要站起來”
“該下跪的是局長。”
昨日凌晨三點,“大嘴”@任志強不忘轉發“跪求治污”的有關評論。
更多的媒體和個人,將目光聚焦到一個“跪”字上面。
《新快報》評論稱:一個高高在上不知道污染,一個備受其擾而無奈下跪,誰該為此羞愧?“跪求”有效的原因基于吸引輿論關注和施加道德壓力,但跪著的維權和呼吁,模糊了責任與恩賜的區別。“跪求”只會放縱相關部門的“不清楚”。公民監督要站起來,要問責治污,不要跪求治污。
號召“站起來”的不只有《新快報》。
“與其跪著央求局長治污,不如站著問責官員失職懶政,只有監督的鞭子扎實地抽到管理者的身上,流經陳女士家門前的柴米河的命運,才能迎來改變。而我們的鄰居——韓國總理已用自己的行動告訴了我們:官員應該對誰負責。”港媒財識網在“民眾跪求治污,羞煞了誰?”的專題開頭則寫下這樣的編者按。
新華社主辦的《新華每日電訊》,也將居民跪求治污與韓總理請辭對比。
但《新華每日電訊》刊登的評論,似乎給了下跪居民更多的理解:居民“跪求治污”,跪下的是寶貴的公民權利與尊嚴,跪出的是維權無門的無奈與悲辛,跪倒的是地方政府為民服務的形象。雖然我們都知道,為權利而下跪肯定跪不出青天……可是,我們又能給那些生活在臭水河兩岸的居民,支出什么“妙招”呢?……“跪求治污”的背后,照見的正是權利貧困、維權無門的事實。
一種樂觀,能否實現?
《人民日報》同樣就下跪發聲。
這篇文章以“守護環境,下跪不如‘上訴’”為題將目光投向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關于環境公益訴訟的相關表述,給人開啟新路的可能。
文章稱,根據修訂后的法律,環境公益訴訟主體擴大到在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社會組織。規范的社會組織可及時介入污染事件,彌補行政力量的不足,還稱公益訴訟可以發揮重要作用,為環境問題開辟公共參與、司法解決的路徑。
但《華商報》并沒有《人民日報》這么樂觀:幾天前,環保法修訂案審議通過,被解讀為“史上最嚴環保法”。不過細致地看,修訂后的環保法,盡管有著“最嚴監管”的色彩,但是另一個重要責任主體的責任,卻繼續給予寬限——這便是政府和官員。環境被污染,政府和相關負責人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問責的程序又是如何?依然模糊不清。如此,公共監督問責無法指向具體的權力對象,則難免顯得綿軟無力。陳女士的跪求,似乎存在著這樣的無奈。
不過,《華商報》還是在這篇題為“公共監督先得讓市民習慣站著發言”的評論最后,預見了相對光明的未來:隨著制度的完善,經過公共監督常態化的操練和實踐,這種“跪著監督”的場面,或將最終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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