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污染水環境犯罪“零容忍” 浙江浦江9人被刑拘
26日,記者獲悉,今年3月以來,浙江浦江警方以“河道警長制”為載體,持續對污染水環境犯罪保持高壓態勢,自今年3月21日至5月20日,已出動警力820余人次,查破污染環境案件22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7人……有效保護和改善了浦江的生態環境,實現了河道清潔、水質好轉。
“目前,浦江縣境內明顯亂排亂放有毒有害廢水等環境污染類犯罪已經基本消除,接下來我們將繼續排摸走訪,繼續打擊隱蔽性強的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案件。”該縣公安局環境犯罪偵查大隊負責人如是說。
精確打擊護航 “水污染治理”
5月15日,浦江縣公安局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在黃宅鎮后江村附近空地上查獲一起非法處置危險物質案。違法行為人洪某伙同李某等4人從2014年1月份開始,明知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具毒害性,仍將污泥隨意傾倒在后江村其承包的水塘內,造成該水塘等周邊環境受到污染。環境犯罪偵查大隊當即對污泥傾倒處的滲濾液進行了鑒定,其中含有的重金屬銅、鋅超標。目前,洪某、李某、甄某、黃某、石某5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這個案例,是浦江警方推進“五水共治”,鐵腕治水的一個縮影。
據悉,今年3月21日至5月20日,浦江縣公安局共出動警力820余人次,排查化解各類不安定因素10起,查破污染環境案件22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7人,查處阻礙執行職務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
3月26日,浦江縣公安局聯合浦江縣環保局對經濟開發區超紅水鉆廠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將生產產生的有毒廢水直接排入下水道中,對水體造成了嚴重污染。當日,縣公安局將此案轉立刑事案件偵查。
經查,2013年10月份,蔡某和吳某合伙開辦了位于經濟開發區一點紅大道的超紅水鉆廠,吳某和蔡某某協助管理廠里的事務。在超紅水鉆廠生產加工期間,四名犯罪嫌疑人明知生產加工水鉆產生的廢水有毒仍不經有效處理肆意排放入下水道,直至被公安機關和環保局查獲。
經檢測,超紅水鉆廠排放的廢水PH值不符合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六價鉻濃度為303㎎/l,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表1最高允許排放濃度3倍以上。
4月1日,浦江警方以涉嫌污染環境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蔡某、劉某、吳某、蔡某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落實責任“河道警長”凝聚社會力量齊參與
據悉,在打擊污染水環境犯罪過程中,浦江警方還定期組織民警會同有關部門深入河流沿岸等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進行“地毯式”、“全網絡”排查,并吸收環保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組建義務巡查隊,增強重點區域巡查力量。
新年伊始,浦江縣公安局下轄的9個派出所就各自成立了“護航五水共治行動小組”,由所長帶頭認領轄區河道為責任區,每名民警各劃分一塊責任區,并成立了由村、社區干部、熱心群眾組成的“五水共治義務服務隊”,定期對轄區內河道清理、河堤牢固度、污水處理、排澇站的管理等事項進行巡查。
4月20日下午3點,白馬派出所值班室接到嵩溪村村民報案,“在白馬嵩溪水庫毒魚的人被抓住了”。正在值班的派出所教導員石小剛欣喜不已,“可算抓住了,走,看看去。”說完,幾個民警一同跳上車趕往嵩溪村水庫。
原來,4月17日下午,有村民發現,橫貫嵩溪村古村落的嵩溪上,靠近水庫的一面溪水上漂浮了一層石斑魚,“肯定是有人來藥魚”,村民把事情告訴了村長,村里非常重視,立即報了警。當時的值班領導正是教導員石小剛,他處警到了現場進行了仔細查看,確認這就是一起“藥魚案件”。但苦于小溪地處偏僻,周圍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監控錄像,抓獲違法行為人成了一個難題。“沒辦法,只有等。如果這伙人喜歡吃魚,肯定還會再來藥魚。”教導員石小剛對村里的義務巡邏隊再三叮囑,“這段時間一定要盯緊了,發現可疑人員第一時間報警,我們會立刻趕過來。”
果不其然,4月20日下午,嘗到魚鮮味的“藥魚”違法行為人再次出現在了水庫腳下的嵩溪邊,一瓶農藥已經倒進了溪水里,剛好被趕來的嵩溪村義務巡邏隊逮個正著。
經查,違法行為人何某等4人經過事先商量,在浦江縣鄭宅鎮棗園村口小店購買了農藥甲氰菊酯,后四人一起開車至浦江縣白馬鎮嵩溪村小溪邊,將農藥投入到溪水里面,用事前準備的網兜撈了一斤多點的石斑魚。
4月21日,違法嫌疑人何某、戴某、潘某等4人依法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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