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十年間鉛鎘污染事件36起環保部未發現
更新時間:2014-06-2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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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中央電視臺揭露了“衡東縣兒童血鉛超標事件”,一個小鎮內有超過300名兒童被查出血鉛含量超標,3名環保局官員被停職,涉事企業負責人被警方控制,當地政府啟動了應急調查程序。
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教授已經關注到這一消息。6月19日,她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重金屬污染危害人體健康事件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在這個案件中得以體現。
此前,呂忠梅帶著她的課題組團隊,收集和研究了過去10年間引發人群健康事件的63起鉛、鎘污染,希望從中可以發現我國重金屬污染的發展態勢。
呂忠梅指出,環境與健康問題的發生,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實踐中,環境與健康群體事件的爆發涉及“企業排污行為-政府環境監管-公共衛生干預-群眾利益訴求”等多個環節,行為主體與利益關系十分復雜。
中東部地區高發
衡東縣大浦鎮居民發現當地兒童血鉛含量超標,純屬偶然。
當地多名居民先是聽說有兒童檢查出血鉛含量超標,接著陸續帶著自家孩子到醫院檢查,確認多名兒童血鉛含量超標。
據中央電視臺6月14日報道,此事隨后在當地引起了恐慌,更多人帶著孩子到醫院做檢查,經過統計,至少有300名兒童查出血鉛超標。
“衡東縣兒童血鉛超標事件”只是我國近年來發生的幾十起鉛、鎘污染事件之一,作為重金屬污染的其中一類,鉛、鎘污染造成的環境事件,社會影響更為廣泛。
6月9日,在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主辦的首屆國家環境與健康研討會上,呂忠梅發布的統計結果顯示,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我國共發生63起鉛、鎘污染事件,其中,鉛污染事件44起,鎘污染事件19起。
其數據統計的來源是,10年間環境保護部門的環境事件報告、人民法院的訴訟案件、大型數據庫和較為權威的媒體報道等,而且所發生的鉛、鎘污染引發了人群健康事件。
63起鉛、鎘污染事件中,根據環境保護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進行分級,特大事件9起,重大事件8起,較大事件22起,其他為一般事件。
“幾乎每年均有重大或特大環境事件發生。”呂忠梅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到目前為止,從社會效應看,重金屬污染高發態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
10年間,全國共有17個省、自治區發生過鉛、鎘污染事件。鉛污染事件,湖南省、江蘇省、浙江省為高發省域;鎘污染事件,廣東省、湖南省為高發省域。
課題組認為,從污染事件的區域分布看,中南地區和華東地區為高發區域,這與我國原生鉛鋅冶煉及次生冶煉企業大多分布在該地區有關。
值得關注的是,湖南省(11起)最多、廣東省(10起)次之,兩個省發生的鉛、鎘污染占到全國的三分之一。
近8成鉛鎘污染事件發生在經濟欠發達、環境監管能力嚴重不足的農村地區,這是課題組的另一個發現。
此外,觀察過去10年間所發生的鉛鎘污染數量可以發現,2004年至2008年,年均發生5件污染事件;2009年至2011年,年均發生12件污染事件;2012年以后逐步下降。
呂忠梅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鉛、鎘污染等重金屬污染,從污染物排放到對人體的危害顯現,大約需要30年。我國從2008年開始出現重金屬污染事件爆發,呈現了鉛鎘污染物毒理反應的周期性特征。
課題組統計結果證實,鉛、鎘污染事件主要是累積性污染所引發。在63起鉛、鎘污染事件中,有57起屬于累積性污染事件,占比達9成,僅6起屬于突發性污染事件。
環保部門沒有發現一起
鉛、鎘污染事件的污染源主要是冶煉加工產業,這是課題組經過統計得出的一個結論。
其中居于首位的污染源是電池生產業,占比超過三分之一。涉及的企業多為大中型企業,比如超霸、超威、天能等行業領軍企業,也有日本松下電器等跨國公司。
“安徽懷寧血鉛事件”即是其中一例。
2010年12月,安徽懷寧縣高河鎮新山社區23名兒童,在安徽省兒童醫院檢測出血鉛超標。
當時,法治周末記者到當地調查,發現處于該事件“漩渦”中的博瑞電源有限公司,其老板來自浙江省長興縣。
長興縣擁有“中國鉛酸蓄電池之都”的稱號,其蓄電池產量占內地市場份額一半以上。2004年,就在蓄電池成為長興縣支柱產業的同時,發生了一起由兒童鉛中毒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之后,浙江地質調查研究院對長興煤山一帶的土壤進行檢測后確認:土壤中的重金屬鎘、鉛含量已超過國家標準;稻谷中鉛含量已超過國家標準上限的5.25倍,而污染源就是蓄電池。
隨后,長興縣開始大力治理鉛污染,嚴格控制污染源。但長興縣減掉的那些污染企業,并沒有消失,而是被各種誘人的招商條件招到河南、安徽、江蘇、江西等地“落了戶”。
“鉛毒”正是借由鉛酸蓄電池廠的省際污染轉移,為今天各地迸發的“血鉛”污染事件埋下了伏筆。
法治周末記者梳理發現,2010年公開報道的鉛中毒事件中,半數以上的污染源集中在鉛酸蓄電池行業。
呂忠梅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鉛、鎘污染事件的發生主要是因為企業違規排污。
在所有污染事件中,企業違規超標排污所致45起,占比超過7成。所涉企業中相當一部分為地方政府招商引資企業。意外事故引起的鉛、鎘污染事件僅為兩起。
但公眾更傾向于將原因歸咎于政府監管不力。
呂忠梅在首屆國家環境與健康研討會上介紹說,課題組在網絡上進行了一項調查,當被問及“您認為目前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的原因是什么時”,6成受訪者選擇了“政府監管不足”,其次才是企業違規。
課題組發現另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是,63起鉛、鎘污染事件中,沒有一起事件是由環境保護部門發現的。
然而,污染事件的爆發并非沒有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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