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增壓” 低空臭氧比PM2.5還難辦
今天(16日),環境保護部發布了2014年6月份空氣質量狀況,報告顯示臭氧成為主要污染物,PM2.5退居其次,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再添阻力。低空臭氧的誘因是什么?有哪些危害?又該如何防治?
臭氧成為空氣主要污染物
2014年7月16日,環境保護部向媒體發布了今年6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6月份,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9.9%,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1.5%,中度污染為6.3%,重度及以上污染為2.3%。主要污染物為臭氧,其次為PM2.5。?、昆明、廈門、貴陽、烏魯木齊等5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衡水、合肥、滄州等17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與去年同期相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71.7%下降到69.9%,降低1.8個百分點。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有所改善,長三角區域、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有所下降。
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6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是邢臺、唐山、南京、石家莊、濟南、邯鄲、武漢、徐州、保定和宿遷;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珠海、舟山、惠州、深圳、拉薩、中山、張家口、昆明和廈門。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48.5%,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63.4%,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84.3%,均未出現嚴重污染。主要污染物均為臭氧,其次為PM2.5。
低空臭氧的誘因
存在于平流層的臭氧有助于保護人們免受紫外線傷害,但地面的臭氧主要是由于光化學反應而形成的,城市中直接排入大氣中的一次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在太陽光與熱作用下,經化學反應形成臭氧,屬于二次污染物。太陽光越強,臭氧就越多。
夏季,持續高溫和強日照天氣有利于光化學反應,生成地面臭氧。如果地面風速較小、混合層高度較低,還會導致地面臭氧不斷累積。同時,大氣中的氣態污染物也可能在這種強氧化環境中生成二次氣溶膠,進一步加重了PM2.5污染,呈現出地面臭氧和PM2.5復合型污染的特征。
汽車尾氣和燃煤發電廠等排放的污染物,是臭氧的主要源頭。機電房、靜電復印機房、計算機機房以及經常采用臭氧消毒機殺菌的養殖場所,都是臭氧高發地
臭氧的危害
1、臭氧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主要是強烈刺激呼吸道,增加心肺負擔,造成肺功能改變,引起氣道反應和氣道炎癥增加、哮喘加重;
2、如果吸入過量的臭氧會造成人的神經中毒,導致頭暈頭痛;
3、刺激眼睛,使視覺敏感度和視力降低;
4、刺激病損害腦神經,導致記憶力衰退;
5、導致甲狀腺功能受損,并使得骨骼鈣化;
6、對人體皮膚中的維生素E起到破壞作用,致使人的皮膚起皺、長黑斑;
7、如果孕婦在懷孕期間接觸臭氧,寶寶也會受到不良影響。
臭氧的防治
注重個人預防工作。一天中,從早上開始臭氧濃度不斷增加,在中午1點左右出現峰值,下午2-3點持續高值,到傍晚5點左右逐漸降低。特別是少云、無風的天氣下,最容易出現臭氧污染。12點到15點,民眾應減少外出。兒童、老年人及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患者應該避免戶外運動。
加強臭氧防控的頂層設計。由于臭氧前體物也是PM2.5二次顆粒物前體的一種,因此,臭氧應與PM2.5治理結合起來綜合考慮,將臭氧前體物納入國家減排指標,制定針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氮氧化物的總量控制規劃;實行區域大面積綜合治理。臭氧的流動性很強,單個區域或城市治理臭氧,效果肯定很有限,應建立區域防控機制,共同治理;環保部門與科研機構加強合作,支持科研部門加強對臭氧治理措施的研究及監測等工作,保證綜合治理能夠有的放矢、“對癥下藥”;將治理臭氧前體物的重點放在“車、油、路”環節。這需要提升尾氣排放標準,改善汽車尾氣裝置,提升汽油和柴油的質量和標準,鼓勵公交車、出租車燃油改天然氣;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從源頭上控制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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