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官員:我國排污權交易試點七年 喜憂參半
為探索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經驗,我國從從2007年開始,先后批復了11個地方開展試點。那么經過七年的實踐,試點情況如何呢?
據環境保護部總量司副司長黃小贈介紹,經過近7年來的試點,這11個試點地區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為我國下一步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積累了經驗,但也有一些問題。
“從2007年開始,財政部、環保部、發改委先后批復了11個地方開展試點,希望這些地方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就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實施的主要技術難點,政策需求和能力條件,面臨的主要問題等一系列關鍵問題進行研究探索,為國家出臺有關政策推進制度建設提供經驗。經過近7年來的試點,這11個試點地區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為我國下一步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積累了經驗。”
據黃小贈介紹,試點七年,各省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共出臺了18個法規規定、73個政策性文件,對排污權的核定、有償使用及交易價格設計、初始分配方式方法、有償取得和出讓方式、交易規則和交易管理規定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并在實際工作中大膽探索創新,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到2013年底,11個試點省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金額累計將近40億。其中,有償使用資金20億左右,交易金額也將近20億。
“但是在試點過程里,一些政策法規還不健全,一些試點工作不規范或者一些政策方向不明確,工作重點不突出,這些問題還都存在。”黃小贈說。
“一是配套政策和頂層設計還不足,規范性不夠。在有償使用和交易兩個市場中,如何平衡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還有待清晰。二是定價機制有待完善。目前,各地有償使用定價方法和依據還不夠清晰明確,有償使用價格、有償使用年限不均衡等問題還較為突出。三是地方政府比較重視一級市場,也就是有償分配市場的發展,對二級市場的培育發展指導不夠。目前各地交易市場不活躍,企業“惜售”問題比較突出。四是11個試點省分工作進展不平衡。五是環境監測監管能力有待加強。”
黃小贈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十分重要,也非常及時,有利于指導和幫助各地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方向、規范程序、促進和深化試點工作,確保試點能夠取得更大的成效。為以后在全國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奠定比較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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