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嶺核心區“農家樂”將全搬遷 南昌開展農村水環境治理試點
昨日,記者從南昌市相關部門獲悉,南昌市決定開展農村水環境治理試點工作,積極探索農村水環境治理經驗,并制定相關實施方案。方案規定,2016年年底前全部搬遷或關閉位于梅嶺風景名勝核心區和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的水污染源——農家樂經營戶,其他地區農家樂經營戶納入景區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范圍。
試點對象為“1351055”工程
“治理工作選擇基礎條件好、基層組織重視、群眾熱情高、有一定配套財力的景區、流域、鎮村、企業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后在全市逐步推廣。”據相關人士介紹。
試點對象概括起來為“1351055”工程。“1”是指一個梅嶺風景名勝區的綜合治理;“3”是指軍山湖流域、瑤湖、黃家湖等三個流域的綜合治理;“5”是指南昌縣黃馬鄉、新建縣溪霞鎮、進賢縣三里鄉、安義縣石鼻鎮、灣里區太平鎮等五個特色小鎮(鄉)生活污水的治理;“10”是指南昌縣蔣巷鎮高梧村賈家新村、黃馬鄉徐家村虎嶺李向自然村等10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5”是指江西省江南牧業有限公司、南昌綠荷生態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等5個畜禽養殖場的養殖污水的治理;“5”是指南昌縣國鴻生態園、南昌縣湖光山舍田園農莊等5個休閑農業企業的水環境治理。
梅嶺核心區將取締“農家樂”
“2016年年底前全部搬遷或關閉位于梅嶺風景名勝核心區和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的水污染源——農家樂經營戶。”據悉,《方案》規定,對梅嶺風景名勝區內的餐飲污水、生活污水、畜禽養殖污染等進行治理,科學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和養殖禁養區,嚴禁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和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進行各項開發活動和排污行為,依法取締上述區域內現有畜禽養殖場戶,實現水質和環境的明顯改善。
消除軍山湖人工養殖污染
對軍山湖等3個流域內集鎮和自然村的餐飲污水、生活污水、畜禽養殖、漁業養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工業污染防治等進行治理,恢復軍山湖等的水體功能,水質明顯改善。
軍山湖流域綜合治理將重點鎖定品蟹街治理。漁業養殖治理方面,將力爭在2017年12月底前,形成軍山湖及其流域地表水面“人放天養”自然生態的漁業產業,徹底消除人工養殖帶來的地表水體污染。
同時,沿軍山湖10個鄉鎮的51個行政村、346個自然村,在2015年12月前,生活垃圾要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生活垃圾全部100%收集處置到位,杜絕生活垃圾污染軍山湖及其流域水體。
設立8000萬元治理專項資金
為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2015年開始,南昌市將安排不少于8000萬元設立農村水環境治理專項資金。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根據整治工作任務相應安排資金設立農村水環境治理專項資金。市里將針對不同的治理對象和要求,分門別類制訂統一的獎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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