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審議“水十條”水污染治理需要四十年
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審議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或于近期對外公布。
12月27日,在2014中國環保上市公司峰會上,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永會透露了上述消息。
宋永會參與了“水十條”的前期編制。他說:"水十條’非常嚴,提出了許多非常嚴厲的措施”。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在同一場合透露,目前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基本編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在加快推進,專家們預計三大領域(大氣、水、土壤)涉及環保投資將超過6萬億元,環保產業出現大規模增長不言而喻。
去年9月,國務院出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氣十條”)。環保部預測,“氣十條”的投資將達到1.7萬億元。對即將出臺的“水十條”,環保部此前測算,投資將達到2萬億元。
和大氣、土壤一樣,中國水體污染形勢,可用極為嚴峻來形容。早在2005年就有統計稱,全國地表水的COD(化學需氧量)環境容量是740.9萬噸,而排放量達到1414.2萬噸。地表水氨氮的環境容量是29.8萬噸,而排放量接近150萬噸。
所謂水體環境容量,通俗點說,就是水體可以容納的污染物的量,在這個量范圍內,水體不會受到污染。一目了然的是,2005年,中國排污負荷便已遠遠大于水體環境容量。
宋永會稱,“十一五”期間,科技部16個重大專項中,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為“水十條”制定,提供了主要對策建議和科技支撐。
這些對策建議包括:河流干流全面達標與支流綜合整治、湖泊藻華治理與富營養化控制、城鄉水環境改善與功能達標、城鄉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重點行業水污染全過程控制、清潔小流域與農村環境治理、有毒有害物質減排與風險控制、良好水域生態保護與受損水體修復、流域容量總量控制與水質目標管理、體制機制制度建設與流域監管。
宋永會稱,上述十方面的建議都已被納入“水十條”。“水十條”還特別強調企業自覺守法的強制性措施,同時注重水污染防治市場化機制的應用,包括PPP(公私合營)。
此外,宋永會透露,“水十條”要求縣城一級污水處理廠,在2020年污水處理率要達到85%,城市達到90%,“比住建部原來預期高很多”。
早在今年2月,環保部常務會議就已原則通過“水十條”的送審稿。一位環保部官員此前表示,環保部內部數次修改送審稿,經過國務院各部門的討論和修改,報送國務院。
“但由于‘九龍治水’的局面,各部門利益協調較困難。”該官員說。
不僅如此,水環境復雜多樣,“水十條”涉及的治理標準繁多,這也是該計劃編制耗時較長的原因之一。
宋永會援引一名日本專家的研究稱,根據日本經驗,中國大氣污染治理需要10到20年,水污染治理則需要三四十年,而土壤污染治理則需要60到8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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