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在兩會之后憧憬無違排生活
前陣子回湖北農村老家,經過鄉道時陡然發現:以往鄉里的地標性建筑——— 高聳的大煙囪竟不見了;還有旁邊那家水泥板廠,也一并“蒸發”。而這兩樣“景致”,可是我上小學和初中路上的方向標。回到村里后問鄉鄰,才知道:兩個都是因違規排污,前年上半年被關了,原來的廠長也去天津做包工頭了。
聽后我有幾分感慨:盡管在媒體做評論以來,“企業違規排污被關停”的新聞見得多了,可我的潛意識里,卻從未將治污命題跟我那僻壤之鄉“打包聯想”。畢竟,在這基層得不能再基層的鄉域,許多外部消息、政策在下沉過程中都鞭長莫及。如今,大煙囪和水泥板廠的消失,足以證明中央對環境治理的力度和深度,也讓我對未來的環境治理充滿了信心。
近年來,治污猛地躥升為輿論最為關心的議題,民眾不斷敦促治污加碼,而官方層面呼應性的治污動作也是迭出。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環保法》,就是個節點:它對企業違規排污等致污因素,作出了空前的嚴格約束。饒是如此,在治理尺度從松到緊的切換過程中,那些污染存量很難立馬消除,治污問題還會是公眾關切的話題。
昨日上午的總理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就講到:“對違法違規排放的企業,不論是什么樣的企業,堅決依法追究,甚至要讓那些偷排偷放的企業承受付不起的代價。對環保執法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能力建設,不允許有對執法的干擾和法外施權”“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是殺手锏”……幾段話言辭鏗鏘,擲地有聲,決心盡顯其中。
李克強總理的這番表態,是對“向霧霾等污染宣戰,不達目的決不停戰”的立場重申,也是對兩會熱門議題的積極呼應。今年全國兩會上,治污也成了兩會會場的重頭戲。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明確表示,2015年要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個是要把新《環保法》公布之后,老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不適用的部分修改過來,使之保持一致。”全國人大代表呂忠梅建議將修訂草案更名為《清潔空氣法》,以體現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的原則;張全代表則建議在新《環保法》基礎上,修訂草案再增設差別化電價,停水、停電措施,“行為罰”等條款;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上交提案,企業排污許可應引入公眾聽證;張泓銘委員建議,環境督查中心對各省、市環保機構進行垂直管理,由此突破地方保護主義等等。
與治污相關的大量議案提案涌入兩會輿論管道,其實就是在秉持問題導向,倒逼善治。而這種倒逼,有益于新《環保法》實施語境下的細則完善和執行疏漏的補缺。本質上,治污的話題熱度,也是窺探兩會上“民生”分量的窗口。無論是李克強總理“要讓偷排偷放企業承受付不起代價”的表態,還是代表委員們的相關建言,根本目的卻是實現善治、保障民生。
這種價值內核,在兩會輿論場也是貫穿始終:比如有媒體盤點了此次兩會的十大關鍵詞,其中包括“四個全面”“政治生態”“鐵帽子王”“7%左右”“創客”“鐵腕治污”“呼格案”“任性”等。這些熱詞,囊括黨建反腐、經濟發展、環境治理、法治正義等重要命題,與此關聯的兩會討論,其實也是為打通通往善治的關隘,為裨益民生提供抓手。立良法也好,促善政也罷,都意在謀善治。而熱言治污,正是為打通善政落地中的“掣肘”環節。
眼下兩會已經結束,兩會為邁向善治做了充分的謀篇布局,而要兌現善治效益,就得把兩會精神旨歸轉化為勵精圖治的行動,攻堅克難。相信在政府的“鐵腕治理”和不惜關掉那些冒著黑煙的“大煙囪”的決心下,無“違排”生活,以及公眾對“碧水藍天”的期許都能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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