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將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環保部門、環境專家、保險公司對事故進行鑒定,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責任和損失支付賠付款,賠付款可用于環境修復和企業挽回損失。從2012年4月起,市環保部門在全市污染企業中推廣環境責任險。經過近3年的推廣,目前全市已經有300家企業成為“綠色保險”的保戶,推進情況處于國內先進城市前列。記者從環保部門獲悉,我市將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這將成為交強險后又一項強制責任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方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險種。環保部門介紹,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一種防范措施,對于企業來說,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巨額賠付可能會讓其傾家蕩產。如果企業關門逃避責任,會導致受害單位、受害人得不到及時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后,受害人得不到醫治和善后處理。購買這種保險,可以在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后分擔企業的損失,避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受害方索賠無門,最后由政府承擔損失。
2012年4月,我市開始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當年6月簽下第一單。我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實施方式是,成立由5家保險公司組成的共保體,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環保部門、環境專家、保險公司對事故進行鑒定,根據事故責任和損失進行賠付。環保部門還會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費中,拿出5%作為搶險基金,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搶險、救援。我市環境責任保險企業支付的保費最低2萬元、最高不到20萬元,發生污染事故后,保險公司賠付金額是最低100萬元、最高4000萬元。
2013年初,六合區南京化工園有居民向當地街道反映,聞到化學品異味。環保部門到現場勘查后,發現是一家化工企業管道破損發生化學原料泄漏。這家企業已經投保環境責任險,事故發生后,該企業向保險公司報告,環保部門和保險公司趕到現場評估后,認為符合賠償條件,最后為企業支付了近4萬元,用于賠償村民進行環境修復。這家化工企業除了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主險外,還投保了附加險,可以對污染造成的環境進行修復。該企業的保費只有2萬元,賠償款達到近4萬元。
根據市環保局統計的數據,揚子石化、金陵石化、南鋼、梅鋼、大唐電廠等大型企業在內的300家企業已經投保環境責任險,保費1300萬元,保額達到11.5億元。目前,我市環境責任險已受理賠償案件11起,已賠償6家參保企業共計34.16萬元。
經過近3年的推廣工作,我市決定在全市推廣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開展強制環境責任保險的原則是集體投保、共同承保。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保險公司有四項賠付責任:對第三者因污染損害遭受的人身傷亡或者直接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費用;對被污染環境進行恢復、處理、檢測、監測的費用;應急施救費用和污染事件發生后產生的訴訟費、鑒定費、調查取證費等。
據悉,強制參保企事業單位范圍包括: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企業;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廠,危廢處置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儲存企業;化工、冶金、火電、焦化、造紙、印染等排污重點企業;危險廢物管理重點企業;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企業;生產、使用放射性物質的企事業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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