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對同一違法行為實施三重打擊
更新時間:2015-04-22 10:12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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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近日對一家印染企業法人蔡某某行政拘留,拘留時間為10天。
據了解,1月20日,通州區環保局接到舉報,反映位于通州區二甲鎮進東村十六組的某印染企業北側、通呂河南側出現明顯紅色污染帶。通州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城區中隊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并沿河開展排查。
經查,涉事企業在其所屬的2臺定型機下污水槽外偷挖了一條直接連接雨水管的水槽,將定型機產生的軋色廢水直接通過雨水管排放至通呂河,導致通呂河南岸出現長約100米的紅色污染帶。通州區環保部門監測,這條紅色污染帶屬第二類污染物。
2月12日,通州區環保局執法人員送達《查封決定書》和《處罰決定書》,查封2臺產生污染的定型機15天,時間從2月12日~2月26日,同時對企業處以6萬元罰款。
另外,這家企業擅自改道污水槽至雨水管道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紅色廢水,并造成污染,其行為已構成以暗管逃避監管的方式非法排污。
依據新《環保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企業有上述行為的,除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以拘留。
由于這起案件符合移交公安條件,通州區公安局受理查明情況后將蔡某某送通州區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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