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水十條”向水污染宣戰
繼發布實施“大氣十條”后,國務院近期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水十條”)。因任務硬、措施狠、目標實、規格高,該計劃被普遍解讀為前所未有的治水行動計劃,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推進水環境治理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計劃提出,到2020年,實現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2050年,生態環境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水十條”首次對2020年和2050年這兩個重大歷史節點進行水污染防治規劃編制。水污染防治被提升到了國家水生態環境安全、生態文明和實現“中國夢”的高度,這次對水污染的宣戰也因此更顯決絕和果斷。
當前我國一些地區水環境質量差、水生態受損重、環境隱患多等問題十分突出。環保部門的一項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十大水系、62個主要湖泊分別有31%和39%的淡水水質達不到飲用水要求。近幾年,水污染事故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水污染作為一種公共危機,已成民生之患、民心之痛、發展之殤,水生態環境保護再也慢不得,也等不起,必須鐵腕治理、迅速而全面地行動起來。
行動計劃將防治水污染這項系統龐大的工程,逐項逐層逐級分解切割,讓每一個環境痛點都能有行動落點和著力點。工業污染違規超標排放、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難除、地下水掠奪性超采、城鎮飲水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等難啃的硬骨頭,都給出了穩準狠招、打出組合拳、設好硬杠杠,下大力氣來解決。取締“十小”企業、整治十大重點行業、飲水安全信息全公開等作為規定動作,必須按時保質完成到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等任務都給出了時間期限,按此考核問責。堅持問題導向,讓每一拳都打在實處。
落實是行動計劃的生命。嚴格環境執法、嚴苛問責追責,才能讓紙面上的硬措施、硬任務落地生根,成為群眾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實效。“水十條”落實了每項行動的責任主體,首次點名公布部門職責清單;治水之責與權力進行捆綁,治水不力,輕則影響資金分配,重則會被約談,甚至追責;定期公開水質和排污企業“紅黑榜”,公眾的監督和參與也將讓問責和追責更加硬氣。
這場水污染防治大戰已經打響。群眾將在“水十條”一條條硬措施和一次次從嚴落實中收獲改革的獲得感和自信心,社會也將在水污染防治的前進中,繼續凝聚共識積聚力量。落實“水十條”,同心協力共同行動正當時,唯此,實現“美麗中國”和永續發展才真正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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