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各縣污水處理廠運營經費
更新時間:2015-07-30 08:01
來源: 法制網-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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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只投入運行68個、黃河蘭州段沿岸尚有部分污水直接排入黃河、部分企業工業廢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甘肅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近日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今年4月至6月,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成立了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組,先后赴甘南、臨夏、蘭州、白銀等市州及其所屬12個縣區進行檢查。檢查組發現,今年以來全省不斷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管理,穩步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機制不斷完善,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平穩趨好。
檢查組發現,目前甘肅省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工業廢水污染治理未能完全達標;農村面源污染比較突出;部門聯動機制尚不健全,環境保護監管能力有待加強。目前,全省已經建成的90個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68個,平均運行負荷率僅為55.7%。大部分建成投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普遍存在配套管理網絡覆蓋率不高、污水不能全收集的問題,全省城鎮近一半污水還處于直接排放狀態。大多數城鎮排水管網目前還沒有做到雨水和污水的分流排放。黃河蘭州段沿岸尚有部分污水溢流口未截留處理,污水直接排入黃河。同時,部分企業工業廢水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穩定,產生的廢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有的直接排入水體,導致部分斷面水質超標。一些工業園區無專門的污水處理設施或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不足。
針對存在的問題,檢查組建議,甘肅各級政府應多渠道爭取和籌措資金,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收集污水管網的建設;有條件的市縣應安排實施雨水與生活污水分流的管網收集系統;對貧困縣和少數民族縣在實施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取消縣級配套資金的要求。
檢查組提出,建立健全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和征收制度,落實各縣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經費。同時實施農村環境保護工程,推進垃圾的收集清運和集中處理,合理規劃畜禽養殖規模和布局,積極探索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對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處理、利用設施。
檢查組建議,進一步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強化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對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要嚴肅查處,防止發生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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