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非法倒裝鹽酸 強酸泄漏污染環境
企業非法中轉、貯存、倒裝鹽酸,造成鹽酸泄漏嚴重污染環境。日前,青島首個向公安機關移交的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有了最新進展,犯罪嫌疑人劉向東已被李滄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今年5月中旬,李滄環保分局接到投訴舉報,有人反映李滄區十梅庵磚廠南側大院內,有企業用四個玻璃鋼罐貯存鹽酸,經常撒漏造成地面腐蝕且氣味刺鼻。執法人員在現場看到,鹽酸中轉場現場共有鹽酸儲存罐6個,儲酸罐下滲坑內有鹽酸積液,經執法人員用PH試紙測試,鹽酸積液PH值<2,重為4.01噸,呈強酸性,屬危險廢物,而儲存罐區及廠外地面撒漏有大面積酸液,污染嚴重。此案涉嫌環境污染刑事犯罪,調查取證時,鹽酸中轉場大門上鎖,負責人不接電話。執法人員聯系了中轉場所在地街道辦、派出所、社區有關人員及房東一起開門取證,并聯系了具有危險廢物收集處置資質的專業人員收集酸液。泄漏的廢鹽酸重量達到量刑標準。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法人員將該案件相關證據向李滄公安分局進行了移交,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該案件是青島市區首個向公安機關移交的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經調查,自2013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劉向東在青島市悅龍達貿易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李安常的安排下負責管理青島市李滄區十梅庵磚廠南側大院工作點。在劉向東管理期間,該大院內儲酸罐持續泄漏,劉向東在明知有鹽酸泄漏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7月31日,劉向東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李滄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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