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最嚴“十二條”管控施工揚塵
為加強河北石家莊施工揚塵管控治理,近日,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石家莊市嚴管建設施工揚塵十二條(試行)》(以下簡稱《十二條》)。按照要求,施工現場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物料堆放、土方、建筑垃圾等必須集中分類堆放、嚴密覆蓋;凡不按要求嚴密覆蓋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
《十二條》是近年來省會出臺的最嚴格的施工揚塵治理條例,是在以前“十項標準”基礎上的進一步提煉和細化,對現場的管理更加嚴格、更加精細,目標是將省會打造成全國第一的施工現場樣板城市,實現工地無塵化施工。
施工現場硬件方面,《十二條》要求,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揚塵治理標準》設置封閉式圍擋,凡高度、外觀、安全性、密閉性達不到要求的,已開工的項目依法停工整改,未開工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出入口、場內施工作業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場地必須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其他未施工場地一律硬化、綠化、固化,凡不按要求實施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出入口必須設置高標準的車輪沖洗、車身清潔等自動化沖洗設施,凡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發現車體帶泥出門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對建設、施工單位頂格處罰;清運土方、渣土和垃圾的車輛必須嚴密封閉,凡封閉不嚴密的車輛,一律禁止出門,發現封閉不嚴、造成遺撒的,對建設、施工、渣土運輸單位依法頂格處罰。
為更好地抑制揚塵,《十二條》規定,施工現場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物料堆放、土方、建筑垃圾等必須集中分類堆放、嚴密覆蓋,凡不按要求嚴密覆蓋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建筑工程主體外側必須使用符合標準及消防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施工,并保持整潔、牢固、無破損,凡未做到全封閉施工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同時,施工現場垃圾必須采用封閉式管道或裝袋用垂直升降機械清運、日產日清;清掃、清運垃圾前必須適量灑水降塵;嚴禁凌空拋撒、嚴禁現場焚燒、嚴禁建筑施工現場熔融瀝青;凡不按規定現場作業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此外,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定時灑水清掃制度,配備足夠的灑水清掃設備,并有專人負責;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必須邊作業邊灑水降塵;凡未按要求落實造成現場揚塵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施工大門及作業現場必須安裝與市、區主管部門聯網的遠程監控設備;凡不安裝遠程監控設備或未聯網的,新開工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已開工項目一律依法停工整改。
根據《十二條》,建筑拆除作業現場必須嚴格做好封閉圍擋,使用專用噴淋灑水設備壓塵,同時作業現場、周邊進行噴霧降塵,按規定時間及時清運垃圾(應邊拆邊運,整個現場拆除后三日內清運完畢),嚴禁敞開式拆除、嚴禁非濕法拆除、嚴禁超時堆放廢棄物;拆除現場,縣(市)、區政府必須派專人現場監督;凡未按要求拆除作業的,一律依法強制停工,并頂格處罰。
嚴禁在現場及工地周邊攪拌混凝土、砂漿,嚴禁使用非法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砂漿,嚴禁使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混凝土、渣土等運輸車輛;凡違反上述要求的,一律依法強制停工,對建設、施工、渣土運輸等責任單位依法頂格處罰。
遇四級以上大風時或市政府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必須采取抑塵措施,嚴禁土方開挖、嚴禁土方回填、嚴禁房屋拆除等一切涉塵施工,必須按政府預警要求落實到位;凡未按要求落實的,一律依法強制停工,并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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