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開展揚塵污染整治 城區主次干道以克論凈
河北省石家莊市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現已啟動,并制定《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到今年11月底,全面完成主城區和各縣城區建筑工地、城區道路、渣土車管控,國省干道及機動車揚塵等揚塵污染防治。
《方案》明確,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污染、誰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通過兩個月左右的集中整治和后續治理,使全市揚塵污染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并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揚塵污染治理機制。
工地圍擋不合格者停工整改
《方案》提出,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照《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揚塵治理標準》設置封閉式圍擋;凡高度、外觀、安全性、密閉性達不到要求的,已開工的項目依法停工整改,未開工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
施工現場出入口、場內施工作業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場地,必須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其他未施工場地一律硬化、綠化、固化。施工現場出入口必須設置高標準車輪沖洗、車身清潔等自動化沖洗設施;凡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發現車體帶泥駛出工地的車輛,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對建設、施工單位頂格處罰。
建筑工程主體外側,必須使用符合標準及消防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施工,并保持整潔、牢固、無破損;凡未做到全封閉施工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
施工現場垃圾必須采用封閉式管道,或裝袋用垂直升降機械清運、日產日清;清掃、清運垃圾前必須適量灑水降塵;嚴禁凌空拋撒、嚴禁現場焚燒、嚴禁建筑施工現場熔融瀝青。凡不按規定現場作業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
施工工地大門及作業現場必須安裝與市、區主管部門聯網的遠程監控設備,凡不安裝遠程監控設備或未聯網的,新開工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已開工項目一律依法停工整改。
建筑拆除作業現場必須嚴格做好封閉圍擋,使用專用噴淋灑水設備壓塵。同時,對作業現場、周邊進行噴霧降塵,按規定時間及時清運垃圾(應邊拆邊運,整個現場拆除后3日內清運完畢),嚴禁敞開式拆除、嚴禁非濕法拆除、嚴禁超時堆放廢棄物;凡未按要求拆除作業的,一律依法強制停工,并頂格處罰。
遇四級以上大風或市政府發布空氣質量預警時,必須采取抑塵措施,嚴禁土方開挖、嚴禁土方回填、嚴禁房屋拆除等一切涉塵施工,必須按政府預警要求落實到位;凡未按要求落實的,一律依法強制停工,并頂格處罰。
快車道每平方米灰塵不超過5克
《方案》要求,在氣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每天4時~7時集中高壓沖洗車、多功能洗掃車對城區主次干道進行全面沖洗。“以克論凈”,快車道每平方米灰塵不超過5克。便道及路面無衛生死角,無積存垃圾,自行車道每平方米灰塵不超過8克。
在主街主路每天確保3次以上灑水,對主街主路進行灑水抑塵作業。根據天氣情況調整灑水作業次數和作業時間,減少道路揚塵。
按照市區環境衛生管理標準,加強對出入市口道路清掃保潔工作,做到每天使用真空吸塵車、多功能車作業,保證每天灑水3次。
渣土車全天24小時禁止進入三環以內道路通行。對于取得《渣土運輸通行證》的保障地鐵建設等重點工程項目的渣土車,每日允許按指定路線、時間在市區道路通行。
國、省干道路面要達到“路露本色”。三環公路、組團縣間干線公路、城市周邊干線公路、市管高速公路,路面每天灑水不少于兩次,路面清掃效果達到路露本色、無浮土無揚塵,公路界內做到無垃圾、無積土、無白色垃圾、排水設施暢通,公路界內環境干凈整潔。
設置執法檢查點,24小時巡邏執法,確保在干線公路行駛的易揚塵、易拋撒貨運車輛一律做到覆蓋嚴密,覆蓋不嚴密的貨運車輛嚴禁上路行駛。對平交道口、施工工地道口嚴格管理,對帶泥上路污染路面的車輛進行查處。
無標車不得上路行駛
《方案》明確,嚴格黃牌貨車(含渣土車)通行管理。黃牌(重型、中型)貨車每日5時~24時禁止進入三環(不含)以內道路通行,民生保障及重點企業運輸車輛按《通行證》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嚴格執行黃牌貨車每小時60千米的限速規定。采取市區主要道路限速措施,對市區主干道二環至三環之間路段,實行黃牌貨車每小時60千米限速通行管理。
執行黃標車24小時禁止在市區三環(含)以內區域和縣(市)、礦區城區內道路上通行,無標車不得上道路行駛的通行規定。全天24小時,禁止黃牌貨運車輛通行新元高速。
《方案》要求,對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上述各項措施的負責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媒體曝光;對群眾舉報強烈且整改不力的,依法依紀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負責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對不執行上述各項措施的企業,按照有關法律進行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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