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年持續努力 PM2.5濃度降50%
經過持續10余年的不懈努力,深圳市大氣環境繼2014年6項空氣質量指標實現全面達標、PM2.5年均濃度下降到34微克/米3后,2015年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6項污染物濃度持續降低,PM2.5濃度達到30微克/米3以下,繼續在全國副省級以上城市中保持最好水平。
據悉,2015年,在全市GDP較2004年增長3.5倍、機動車數量增長5倍、人口增加1倍的情況下,深圳市實現了空氣質量全面達標,PM2.5年均濃度下降了50%以上,灰霾天數下降到35天,較2004年減少了142天,達到了上世紀90年代初的水平。
深圳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來之不易,其經濟總量大,單位面積承載的經濟活動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據統計,深圳地區以占全國0.02%的國土面積承載了0.7%的火電機組,3%的工業活動,以及1%的汽車總量,單位面積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遠高于北京、廣州等特大型城市。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負責人表示,大氣質量能在較短時間內在全國大城市中率先全面達標并保持不斷改善的發展趨勢,得益于10余年來深圳市委、市政府堅持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堅決淘汰落后產能、科學制定行業減排路線圖、大力治理重點行業污染、大量投入財政資金補貼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正確科學的治污政策和措施。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與能源結構優化
在深圳市產業結構升級過程中,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終著眼長遠,不惜犧牲部分經濟利益,把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作為提升城市競爭力、為市民創造綠色福利的重要內容。在政府政策引導下,水泥、造紙、平板玻璃、印染等重污染行業從上世紀90年代起逐步遷出了深圳地區。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過程中,家具行業的發展歷程最具代表性。目前,深圳市家具生產企業全部完成了噴涂工藝清潔生產改造或尾氣治理,每年減少VOCs排放3萬余噸。
在能源結構方面,深圳市堅持優質清潔能源為主的能源發展戰略。經過10余年能源結構不斷優化,深圳市形成了以電和LNG等清潔能源為主的能源結構。重油使用量減少300萬噸以上,天然氣占一次能源使用比例由2004年的不到1%上升到2014年的8%左右,近兩倍于全國平均水平。
以前瞻性的科研
指導政府決策
從2004年起,深圳市環保部門投入大量科研資金支持北京大學、中國環科院、深圳市環科院等單位開展了一系列大氣科學研究,逐漸對深圳市大氣污染特征、主要來源以及重點治理領域有了較為全面的認識。尤其是2008年委托北京大學開展持續三期的深圳大氣灰霾研究課題,揭示了PM2.5等細顆粒物造成大氣能見度降低的準確機理,明確了電廠、機動車、揚塵、鍋爐、工業VOCs源是深圳市大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提出了加強新建項目、機動車、電廠等污染排放控制的對策建議。2014年,根據國務院和環境保護部有關要求,深圳市環保部門委托北京大學開展了第二次PM2.5來源解析研究,同時科學評估了前5年各項治理措施的實施效果,及時將工業VOCs污染控制擺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緊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使得臭氧污染得到較好控制,成為珠三角地區臭氧濃度水平最低的城市。
切實推進重點
行業污染治理
深圳市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于電廠、機動車、工業VOCs排放源、高污染鍋爐、城市揚塵、非道路移動源等,這些排放源成為大氣污染治理的重點。深圳市環保部門從2003年啟動火電廠脫硫開始,逐步有計劃地推進重點行業的污染治理,特別是抓住了2011年第26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的契機,全面加快了污染治理進程。2013年10月,為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深圳市政府又頒布了《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行動計劃》,提出了機動車、工業源、火電廠、港口船舶等10個領域40項污染治理措施,并將責任分解落實到14個市直部門和各區政府,全面開展各重點行業的污染治理,實施兩年多來,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每年減排二氧化硫約20萬噸、氮氧化物約12萬噸、細顆粒物約8萬噸、VOCs約7萬噸,PM2.5年均濃度降低15微克/米3以上。
運用經濟手段
推動污染治理
截至2015年,通過補貼政策的實施,全市共提前淘汰黃標車30余萬輛,完成16臺發電機組廢氣治理、1000余臺工業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合計補貼資金超過17億元人民幣。201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將“藍天工程”作為12項重大民生工程之一,計劃3年內投入135.4億元財政資金用于船舶、新能源車、黃標車等大氣環境治理項目和科研監測能力建設等,其中政府投資35億元,拉動社會投資100.3億元。2015年已順利完成63億元的投資計劃。除市財政投入外,各區政府每年也投入了大量配套資金用于污染治理與科研監測。
深圳市還注重通過市場化的準入手段鼓勵企業落實治污措施,在政府采購中限制不達標產品競標,政府工程中通過評標加分鼓勵使用清潔燃料及機械設備,促進生產過程清潔化。
以嚴格的責任考核
促進各部門合作
為增強環保部門在大氣污染治理中的統籌協調能力,深圳市委、市政府將各項大氣治理任務納入政府主要領導環保實績考核和年度治污考核中,由市委組織部、政府監察局會同環保部門每年對各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進行考評,將考核成績與部門績效掛鉤,對考核名次末尾的領導干部明確一定時限內不得提拔重用。此外,深圳市環保部門每月通報各區空氣質量排名,對各區政府治污形成倒逼壓力。嚴格的責任考核,提高了相關部門和基層政府的治污積極性,促進了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積極開展珠三角
地區聯防聯控
珠三角地區是中國最早出現以灰霾為特征的復合型大氣污染的地區,廣東省委、省政府對此重視較多,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較早,區域污染聯防聯控、重點污染源協同治理措施落實較好,加上珠三角地區整體產業結構相對較輕、能源結構較優,近幾年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得到較大地改善。相對良好的區域大氣環境也是深圳市空氣質量得以率先全面達標的良好基礎。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負責人表示,空氣質量全面達標是政府和社會各界10余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績,但也要清醒認識到,深圳空氣質量與國際先進城市及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標準仍有相當大的差距,尤其是在沿海高溫、高濕、灰霾易發的地區,進一步提升大氣環境質量存在較大挑戰。今后,深圳市將以達到國際一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全面推進機動車、工業VOCs、船舶等大氣污染源治理進程,力爭到2020年左右,實現PM2.5濃度低于25微克/米3的新目標,在全國大城市中率先達到世衛組織第二階段推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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