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能力建設需加強
北京環交所副總裁周丞
目前北京環交所成交量為620萬噸,交易金額達到2.6億元。從成交量上看,這個數字并不大,這表明碳市場的流動性還不夠充分。
一方面,市場規模決定流動性。從去年底開始,北京市納入碳交易市場的門檻降為5000噸二氧化碳排放的企業和單位,這在7個試點省市中是門檻最低的,表明北京的碳交易市場規模在擴大。但由于北京的經濟結構已經走過了重工業階段,產業以第三產業居多,碳排放相對較少;再加上北京多年來非常注重節能減排,取得了不錯的成績,碳減排空間較小,碳排放交易的市場空間也有限。
另一方面,由于碳交易尚屬于新鮮事物,大多數企業缺乏經營碳市場的意識,也沒有建立起專業的人才隊伍。目前企業的碳交易仍然是為了履約。
但即使這樣,與其他試點省市相比,北京碳市場的成交量仍然算得上名列前茅。從全國看,碳交易市場流動性欠佳的狀況普遍存在。
碳交易需打破地域限制
碳交易只有打破地域限制,相互銜接,才能發揮出更大作用。北京啟動跨區交易,實際上是北京試點經驗的輸出。雖然我國計劃在2017年啟動全國性碳交易市場,但從目前各方的準備來看,要真正實現穩定的交易還需要一段時間。如果非試點城市等待全國市場正式開啟后再進入,意味著“從零開始”,恐怕會措手不及。提前與北京的碳市場合作,就好比經過一段實習階段,企業會更好地適應碳交易市場,并在這個市場中尋找一些機會。
跨區交易,就是讓非試點城市參與北京碳市場,按照北京碳市場的管理辦法、交易原則進行交易。規則統一,更加有利于市場融合。
碳交易制度建設須先行
全國碳交易市場進入沖刺階段,首先,法律、制度必須先確立。因為碳交易市場是政策創立的市場,所以必須有法律基礎作支撐。如果只是依靠部門規章,畢竟對超額排放的處罰力度有限,企業也不太重視。沒有法律的保障,全國碳市場的基礎就不牢靠。因此,國家發展改革委現在正在積極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升級為國務院條例。
其次,注重對企業排放的歷史數據的收集。目前各省都在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部署,進行企業排放的歷史數據收集。
歷史數據是分發配額的基礎,直接決定了配額分發的合理與否,因此歷史數據必須保證客觀、公正、真實。
第三,企業要加強相關能力建設。碳交易還是一個新興事物,尤其對于非試點地區而言,從理解到接受再到參與,需要一個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的過程。國家發展改革委呼吁試點地區幫助非試點地區。北京環交所也愿意在經驗輸出、交流方面做更多的工作,積極幫助非試點地區進行能力建設。
第四,政府部門也要有意識上的轉變。
既然建立了這個市場,就要相信這個市場,盡量減少行政干預,讓市場真正發揮資源配置的作用。
最后,如果有立法,就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公平公正。碳交易市場上主體很多,有外企、國企和民營企業,如果這些企業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必須一視同仁,為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氛圍。
企業要加強能力建設
在全國碳市場形成之際,企業必須認識到,碳排放是有成本的。企業未來將面臨越來越嚴格的碳排放約束,我國已經對國際承諾了自己的減排目標,這些任務將會分解到各企業。建議企業建立一個團隊,專門處理碳交易相關的工作。由于碳交易工作會同時涉及到技術部門、節能及環保部門、財務部門等,因此企業還應建立一個系統性的機制,仔細研究這個市場,摸清自身排放狀況,做好碳資產管理。
對于北京環交所而言,全國性碳市場建立將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當然也將面臨激烈的競爭。首先,北京環交所要加快提高服務會員的意識,提供差異化的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幫助會員更好地參與北京碳交易試點市場,以及全國碳市場。
其次,要不斷提高軟硬件實力,擴充交易系統,實現高效安全穩定運作,滿足全國碳市場的需要。
另外,要以開放的心態,積極同碳交易試點和非試點地方分享經驗、開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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