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面前,文藝演出不應免責
日前,知名藝人李亞鵬主辦的亞洲青年藝術現場活動在大理舉行。活動現場,聲光電效果震天動地,老榕樹上的數千只鷺鷥“被驚嚇過度導致撞墻、嘔吐,飛入附近小商鋪里”。憤怒的當地居民拍下視頻、照片,作為證據來抗議。
此事經媒體曝光后,李亞鵬團隊和亞洲青年藝術現場官方發表了致歉聲明,表示接下來兩天的演出會“降低演出音量減弱燈光”,“確保節目于當晚9點前結束”。但大理喜洲鎮政府并沒有接受這個結果,而是態度堅決地表示,取消該活動最后兩天在喜洲的演出。
文藝演出活動擾亂秩序甚至破壞環境的事例,近年來時有發生。就在今年,北京草莓音樂節被吐槽管理差、秩序亂,樂迷走了,留下一地垃圾。云南在這方面也有過慘痛教訓,2004年,陳凱歌帶領《無極》劇組在香格里拉拍攝,推平了一片有著上百年樹齡的珍貴杜鵑花海,嚴重破壞了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的生態。這種破壞,需要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花大力氣來修復。
文藝活動落地,本是一件雙贏的事情。對地方來說,引進文藝產品和資源,打造和提升本地形象和文化軟實力,是順勢之舉。對活動方來說,選擇那些具有獨特歷史文化底蘊的古城、景區,可以融合借鑒本土以及民族文化藝術的精髓。只不過,現實往往是活動方借地炒作,地方環保等部門疏于審批、監管,結果造成“雙輸”的局面。
經過多年的磨合、試錯以及反思,綠色發展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中國社會對于發展旅游經濟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關系,已經初具共識——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生態保護需要每一個人的參與。公眾對于哪些是真正的文化藝術,哪些是打著藝術旗號的偽文化,也有了更高的辨識能力。
在剛性的環保法規面前,文藝演出絕不應該免責。此次喜洲鎮政府以及網友特別是大理本地網友的表態,展現了對環境保護絕不輕視的立場,我們應該為他們點贊。當這樣的“憤怒”和“態度堅決”越來越多,“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基礎就更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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