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污水處理推出最嚴地方標準
從浙江母親河錢塘江流域治污典型一躍成為全國治水先進,浙江省金華市3年的治水實踐,治出了水清岸綠的新環境,治出了秀美浙江的新畫卷。
從今年3月開始,金華市為進一步提高治污效益,改善水環境質量,在市區4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試行最為嚴格的尾水排放“金華標準”,并開展治污績效考核。截至6月底,這4座污水處理廠出水氨氮、總磷濃度均下降明顯,其中出水總磷濃度最多比2013年~2015年平均濃度下降了96.7%。
■治水需求倒逼實行更嚴排放標準
自2014年實施“五水共治”大會戰以來,金華市城鄉環境通過治水發生了很大變化。隨著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日漸完善,原本雨污混流的情況得到一定改觀。
數據顯示,兩年來,全市新建成投運10座污水處理廠,新建城鎮污水管網971公里,新增日污水處理能力29.8萬噸,還有一大批污水處理設施、截污納管工程正在規劃建設中。城鄉生活污水絕大部分將納管處理,污水處理廠逐步成為城市污水的總排口,運營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然而,從金華近年來治水工作調研檢查的情況看,與目前治水工作要求和推進速度相矛盾的問題恰恰也體現在污水處理廠。根據國家現有的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即使是最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標準,其中的主要污染物總磷、氨氮也分別是地表水Ⅲ類標準的2.5倍、5~8倍。對于一些缺少生態來水的江河來說,污水處理廠外排尾水濃度仍非常高,反而成了河道的污染源。
此外,在現有政策機制下,各地對污水處理廠的治污績效管理還不到位,日常監管特別是常規監督性監測的頻次還不高,污水處理廠動力和壓力都不足。如何深度挖掘污水處理廠的治污減排能力,成了亟待解決的難題。
為破解這一難題,金華下轄的義烏市率先進行了探索。
自2013年啟動治水行動以來,義烏市逐步在全市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推行嚴于國家排放標準的“義烏標準”,要求污水處理廠出水氨氮、總磷濃度分別比國家一級A標準提高80%和20%,并配套開展治污績效考核。
9座污水處理廠通過增加處理設施、完善處理工藝、改進運營管理等措施,提高了處理深度,降低了排放濃度,排放尾水回補義烏江和城市內河。這就相當于一座3000萬立方米中型水庫的生態水量,使干流水環境質量顯著提升。2015年,義烏市塔下洲斷面從劣Ⅴ類提升為Ⅳ類,全市23條支流中劣Ⅴ類支流從17條減少到6條,Ⅲ類水質以上支流從1條增加到6條。
在義烏探索經驗的基礎上,金華市政府把著眼點放在進一步提高排放標準、加強日常監督、構建利益激勵機制上,倒逼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使外排尾水逐步向Ⅲ類地表水靠近。
■最嚴“金華標準”嚴在哪?
今年3月,最為嚴格的尾水排放“金華標準”開始試行。
記者從金華市環保局了解到,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金華標準”為階梯型、漸進型的標準,目前試行的是第一階段,考核指標為氨氮和總磷兩項。其中,氨氮指標一般情況下,排放限值要求達到1mg/L,比國家一級A標準提高80%;在水溫低于12℃情況下,排放限值放寬到1.2mg/L。總磷指標要求達到0.35mg/L,比國家一級A標準提高30%。
而對先行先試的4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除了氨氮和總磷兩項指標外,還要從3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核。一是監督性監測達標率,即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每周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各項指標都要達到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指標濃度分別≤1mg/L、≤0.35mg/L。二是在線監測月均值達標率,即污水處理廠實行24小時在線監測,氨氮、總磷指標月平均濃度分別≤1mg/L和≤0.35mg/L。三是在線監測日均值達標率,在線監測氨氮、總磷指標日平均濃度分別≤1mg/L、≤0.35mg/L的天數,要占當月天數的80%以上。根據考核要求,只有以上3項指標同時達標,污水處理廠月度考核才算達到“金華標準”。
■績效考核采取經濟獎罰+責任追究
為確保“金華標準”落到實處,金華引入了治污績效考核:對外排廢水考核達到“金華標準”的污水處理廠給予經濟獎勵,反之則要進行罰款。
根據治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考核達到“金華標準”,且化學需氧量月平均進水濃度不低于100mg/L的,市政府將給每廠每月獎勵5萬元;連續12個月外排廢水考核達到“金華標準”的,在月獎基礎上另獎10萬元。此外,外排廢水達到“金華標準”的,市政府還將給每噸污水補助運行費用0.1元。但如果外排廢水考核達不到“金華標準”,每家廠則按月處罰5萬元;每周監督性監測達不到“金華標準”,要扣除當天50%的污水處理費。
按照考核實施細則,在試行“金華標準”的秋濱、臨江、金東和金西4家污水處理廠開展的16廠次的監測考核中,有12個廠次達到“金華標準”,3個廠次達到國家一級A標準。根據考核實施細則,秋濱污水廠1個月達到“金華標準”補助標準,獎補資金51.3萬元,臨江污水廠兩個月達到標準,獎補資金28.9萬元,金東污水廠4個月達到標準,獎補資金45.6萬元,金西污水廠兩個月達到標準,獎補資金23萬元。此外,金西污水廠因4月份一次監督性監測未達到國家一級A標準,扣除當日污水處理費12052元。
“因為3月~5月屬于試行階段,未達到‘金華標準’的,暫不倒扣5萬元/月,6月以后正式按照實施細則實行。”金華市“五水共治”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績效考核除了經濟獎罰,還要對廠方負責人實行行政責任追究。若半年內有兩次及以上月考核未達到“金華標準”,由行業主管部門對污水處理廠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若一年內有4次及以上月考核未達到“金華標準”,由干部主管部門對污水處理廠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記者還了解到,從試行“金華標準”開展治污績效考核的總體來看,3月~6月,秋濱、臨江、金東、金西4家污水處理廠出水氨氮平均濃度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分別比2013年~2015年平均濃度下降50.9%、85.9%、84.2%和50.6%;出水總磷平均濃度也都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分別比2013年~2015年平均濃度下降88.6%、61.8%、96.7%和82.1%。“金華標準”試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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