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項目中央儲備庫建成 投資超4300億
環保部正在建設“十三五”重大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
8月8日,環保部對外通報,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項目儲備庫已建設完成,共涉及具體工程項目4800多個,總投資超過4300億元。
首批入庫項目中,包括甘肅省劉家峽水庫、湖南省三仙湖等15個已獲省級政府批復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實施方案,以及湖南省湘潭市、四川省廣安市等103個符合中央儲備庫入庫條件的地市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這只是今年入庫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部分中央儲備庫項目,主要是4月底之前申報入庫的部分,8月份還會組織申報一批。”環保部的規劃財務司副司長張士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
環保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和不斷完善省級項目儲備庫,中央儲備庫則依托省級項目儲備庫實施動態管理,儲備庫中項目信息將定期補充和更新,有進有出,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實一批”的良性循環機制。
“如果進展快的話,今年年底有望建成2016年的大氣和土壤污染治理的中央項目儲備庫。”張士寶透露。
入庫有望獲中央專項資金支持
環保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近期聯合財政部組織開展了以地級城市為申報單元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建設。儲備庫分中央儲備庫和省級儲備庫,水污染防治相關項目實施依托儲備庫開展。
該負責人說,列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應以解決地方水環境突出問題為重點,項目總體目標均達到或優于重點流域考核目標,項目實施后能有效改善部分地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或改善水十條規定的江河源頭或現狀優于地表水標準Ⅲ類的良好水體、支撐水十條地下水相關目標的實現等。
在首批入庫項目中,82個地市涉及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49個地市涉及水質較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59個地市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19個涉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6個地市涉及跨界跨省(區、市)河流水環境保護和治理等水體保護。
“對納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有可能獲得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基金的支持。”張士寶解釋,對于未納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原則上不予支持。
中央財政近期已下達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0億元。“這筆錢已經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各個省,所以納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支持資金將由省級主管部分發放。”張士寶解釋。
張士寶指出,相比已入庫項目的投資需求,由于今年的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規模很小,所以不可能每個項目都獲得支持。
環保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表示,財政部、環保部將加強對各地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工作的考核,將資金安排與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掛鉤,建立獎優罰劣機制。
對上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低,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省份,本年度不予安排資金或予以適當扣減,以體現罰劣。對上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相關考核成績優良,項目儲備庫基礎扎實的省份,新增納入本年度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并予以重點支持,以體現獎優。
另建五類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
在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項目儲備庫之外,環保部正在同時籌建其他領域的中央項目儲備庫。
具體來說,環保部還設立了大氣、土壤、重金屬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五類不同類型項目庫。
其中,大氣和土壤領域的環保投資項目數據庫尤為重要。因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是“十三五”環保的重中之重。
根據環保部規劃院環境政策部副主任董戰峰的測算,《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實施的直接投資共需1.84萬億元。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年年底就實施完,所以大部分項目已經建設了,中央儲備庫與此相關的大氣治理項目不會太多。”張士寶分析,不過預計“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的項目仍然不少。
在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2016年5月發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時間最晚。環保部預測,到2020年,預計可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目前各個部門尚在討論落實行動計劃的部門職能分工,地方也因此尚未正式組織申報相關投資項目。
根據項目儲備庫的建設流程,地方項目庫建設以省級環保部門為主,自行組織申報和審核;中央項目庫由環保部建設和管理,項目來源于各省級項目庫。
一位土壤修復公司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由于現在土壤污染底數不清,預計“十三五”期間,土壤治理中央儲備庫項目可能以監測和調查為主,治理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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