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細化河長制 改善水環境
更新時間:2016-12-08 10:50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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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日前出臺《濟寧市“河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全市重點河流“河長制”進行優化調整,實現縣級“河長”全覆蓋。
為改善轄區河道、水系環境,有效遏制河道污水直排、非法采砂、畜禽養殖、農業污染、航運污染、垃圾污染等問題,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置突發水環境事件,濟寧市出臺《方案》。
《方案》明確,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為轄區內河流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擔任轄區出境、入南水北調輸水干線河流及其重要支流的“河長”。
根據《方案》要求,“河長”須全面履行“河長制”工作職責,各縣(市、區)“河長”負責細化“河長制”,組織包干河道(段)水質穩定達標方案的制定。同時,將“河長制”細化到鄉鎮,設立鄉鎮級“河段長”,“河長”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包干河道鄉鎮級“河段長”完成河道保潔、排污口封堵、違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態修復、水質改善等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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