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治污要獎罰分明
處罰不力導致的違法成本低廉,是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變相縱容與鼓勵。對企業污染行為,可以依照《環保法》按日計罰、罰款數額上不封頂等規定,讓企業受到巨大的震懾。對污染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還要對責任人處以行政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提交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草案)顯示,2016年北京為大氣污染治理投入165.6億元,大興、房山、豐臺和通州四區共獲得大氣治污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近30億元,2017年計劃投入182.2億元用于大氣污染治理,市財政將繼續對治理大氣效果顯著的區進行獎勵。(相關報道見07版)
一方面是對大氣污染治理效果顯著的區進行獎勵,一方面則是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據報道,2016年北京環保部門開出環境違法罰單1.5億余元,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13127起。其中大氣類環境違法行為1394起,開出罰單4082.71萬元。如果拿去年北京南部四區獲得的39億元大氣治污“獎金”,與去年北京全市對大氣類環境違法行為開出的4082.71萬元罰單相比,不難看出,對大氣類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是偏輕的;如果與大氣環境污染給市民健康和城市生活帶來的危害相比,這種處罰可能就更是輕微了。
也許有人仍心存顧慮,擔心治理污染如果太大會影響經濟發展。大量實踐證明,環保與經濟發展絕非“你輸我贏”式的零和游戲。以近年來被視為大氣治污成功典型的蘭州市為例,該市為西北地區重工業重鎮,屬于“兩山夾一河”地形,靜風天氣多,污染物不易擴散,導致空氣污染嚴重。經過五年左右集中治理,蘭州市退出了“全國十大空氣重污染城市”,在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上榮獲“今日變革進步獎”。2015年蘭州GDP比2009年翻了一番多,城市能源結構亦迅速優化,經濟發展和環境治理實現雙贏。蘭州治污的核心經驗之一就是獎罰分明,近千名治污不力的干部被問責,一批治污得力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形成了強有力的“治污導向”和真抓實干的良好氛圍。
相較之下,北京在空氣污染治理方面有更多的優勢,比如科技研發力量強大,治理經費更充足等。在獎的方面,北京的力度還可以更大,獎項可以分得更細,包括獎勵區政府、環保部門,以及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排放規定的單位等;要調動所有人投入和參與空氣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創造性,讓所有對空氣污染治理做出貢獻的個人、單位和政府部門都受到表彰激勵。
在罰的方面,力度也更應該進一步加大。處罰不力導致的違法成本低廉,是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變相縱容與鼓勵。對企業污染行為,可以依照《環保法》按日計罰、罰款數額上不封頂等規定,讓企業受到巨大的震懾,不敢輕易違法排放。對污染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還要對責任人處以行政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環保法》規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乃至撤職、開除等處分。從法律規定以及實現治污目標的要求來看,還要加強對政府及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充當污染企業保護傘等違法行為的問責力度;對治理效果差的區,應按照其與市政府簽署的責任狀進行問責,包括對政府和環保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這樣才能形成有力的鞭策和監督,促使相關責任人不敢懈怠,切實履責。
空氣質量關系到廣大市民最基本的健康權益,是公眾切身利益之所在,空氣污染能否得到有效治理,也關系到政府的形象、權威和公信。大氣污染治理需要揚懲并舉、獎罰分明,揚什么、懲何處、怎么獎、如何罰,必須有清晰的尺度和標準,才能為嚴格執行治污法律法規、落實治污政策措施提供基本的保障,才能讓財政投入大氣治污見到成效,最終實現大氣治污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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