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發布霧霾預警責任得厘清
現階段,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應首先由氣象部門預報天氣形勢變化趨勢,再由環保部門根據氣象條件結合大氣排放源狀況和污染物變化規律,研判大氣污染走勢,兩部門共同發布預報結果。
近日,互聯網上出現了一份某省氣象局暫停霾預報預警業務的內部通知。據財新網報道,中國氣象局官員透露,正與環保部溝通聯合發布霾預警。
“暫停發布”太突兀
本次事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主要緣于兩部門缺乏信息公開意識。從公開報道看,氣象和環保兩部門聯合預報機制仍在磋商過程中,但氣象部門單方面內部通知停止霾預警,消息被傳出引發社會公眾擔憂。
考慮到現階段公眾對空氣質量的敏感性,更為妥當的處理方式是,在兩部門達成一致后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新的聯合預報機制。
此外,社會公眾擔心由某一部門壟斷霧霾發布口徑,有可能降低預報預警的真實性。事實上,2013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環保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
氣象、環保職能存問題
近年來,不少地方氣象和環保部門簽訂合作協議,探索開展聯合空氣質量預報。但目前很多地區的聯合預報還處于初級階段,通常是環保部門在氣象部門初始預報基礎上再做確認預報。
從兩個部門對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職能來看,確實存在一定的職能交叉重疊、標準不統一和缺乏協同機制問題。
氣象局和環保部門自2013年以來,在空氣質量監測預警方面,存在一系列重復建設問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成立了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中心,中國氣象局也成立了京津冀環境氣象預報預警中心。兩部門的預報預警體系、遙感衛星設置和地面監測點位也存在重復建設。
《環境保護法》和《氣象法》,分別賦予了兩部門開展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預警的法律依據,其中,涉及氣象和空氣質量的預報預警職能模糊不清。由于專業體系不同,預警信息和技術標準存在差異,導致氣象和環保部門對部分地區PM2.5監測結果不同,引發公眾質疑。
霧霾倒逼職能整合
近一段時間,空氣重污染現象頻發,對政府霧霾預報預警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理順空氣質量監測預報管理體制,成為改革的一個必然選擇。由于氣象部門以垂直管理為主,而環保部門是屬地管理,兩部門之間的協同機制需要頂層設計加以明確。
完善現有體制的一個方向是,整合分散于不同部門的大氣監測預警職能,逐步建立以環保部門為主的重污染空氣預警機制。
短期內,由于目前科學研究對大氣污染的來源和形成機理尚缺乏定論,霧霾往往由污染物和氣象條件因素共同作用產生。因此,建立由氣象和環保部門合作的預警發布機制實為必要。
現階段,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應首先由氣象部門預報天氣形勢變化趨勢,再由環保部門根據氣象條件結合大氣排放源狀況和污染物變化規律,研判大氣污染走勢,兩部門共同發布預報結果。
未來隨著情勢發展變化,不排除對重污染監測預警職能整合與機構改革的可能性。一些發達國家由環保部門統一行使空氣質量監測與預警職能,由氣象、海事等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數據信息支撐,以此解決空氣監測預警職能交叉帶來的重復建設和預警準確性問題。
不論是建立聯合發布機制還是實現職能整合,相關部門都應加強決策透明度,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信息,避免類似的誤解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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