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全面推行河長制
更新時間:2017-03-31 09:25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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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廈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廈門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2017年要完成全市九條溪流、重要湖庫水系生態保護藍線劃定工作。
《方案》提出,要落實好增強空間管制能力、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修復、河道養護實現全覆蓋等6項主要任務,建立集中統一的協調機制、全域治理的責任機制、科學嚴密的監測機制、齊抓共管的督導機制、協同聯動的執法機制、獎懲分明的考評機制等6項工作機制。
同時,明確市級設總河長、副總河長,區、鎮(街)設立河長,所有河道分級分段設立河段長和專管員,市、區、鎮(街)設立“河長制”辦公室。2017年,限養區內保留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全部完成標準化升級改造任務。2020年,全市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7%以上,流域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總體達到90%以上,建成安全生態水系281公里。
《方案》要求,3月底前市、區、鎮(街)河長到位,組建“河長制”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4月底前河道專管員聘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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