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藍藻暴發十年所思所悟
環境保護不僅需要完備的法律法規、成熟的治理技術和先進的預測防控手段,還需要切實履職的政府部門、遵紀守法的企業、從我做起的公民。
◆朱玫
不少人還記得十年前5月29日太湖藍藻事件吧?幾十萬人飲水安全受到威脅,超市礦泉水一搶而空,周邊城市緊急調援。國家部委有關人員、國內外媒體記者云集無錫,省市政府領導日夜無休。所幸,經過一周攻關,清水再次流入千家萬戶。
太湖藍藻事件給大家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自那以后,每年4~10月都是太湖周邊城市防控藍藻、應急度夏的忙季,害怕那樣的水危機卷土重來。經過十年治理,江蘇太湖流域環境治理、供水安全設施建設以及應急防控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到2016年底,太湖流域累計關閉化工企業4000多家,關停印染、電鍍、造紙等重污染及不能達標排放企業1000余家;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44座,污水處理總能力達848萬噸/日;治理大中型規模畜禽養殖場3000處,僅2016年就關停搬遷3070多家養殖場;完成5200個規劃發展村莊生活污水治理;流域23座水廠全部實現深度處理改造,14個縣級以上城市已有13個建成第二水源、備用水源或實現管網聯通。沿湖共有100多個藍藻打撈點(平臺),已形成17座固定式藻水分離站和3座移動分離車船相結合的環湖藻水分離網絡。
應該說,太湖已經做好了充足的防控準備,即使再遭遇藍藻肆虐的極端態勢,飲用水安全應該是能夠得到保障的。
天災不怕,人禍要防。無錫水危機后,中國大地上又發生過一些人為污染引發的其他環境危機。如果說藍藻暴發引起的水危機還有天災因素,那么人為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就是人禍。當年藍藻暴發,媒體稱是敲響了中國生態水危機的警鐘。而明知故犯的環境污染事件,更提醒我們要警鐘長鳴。
反思十年治太,環境保護不僅需要完備的法律法規、成熟的治理技術和先進的預測防控手段,還需要切實履職的政府部門、遵紀守法的企業、從我做起的公民,以及整個社會環境意識的建立。今后十年,太湖流域更多的精力要放在全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上。構筑政府、企業、公眾三足鼎立的治理格局,營造遵紀守法、責任落實、決策科學、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的氛圍。
一是繼續用制度推動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切實承擔起環境責任,進一步厘清各部門環保職責,讓管生產、管發展的也能承擔好環保職責。
二是繼續嚴格執法,同時也要加強指導服務,督促企業遵規守紀,切實履行好治理責任,承擔起環境義務。
三是繼續建立健全良好的公眾參與體制機制,保障公眾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對各類環保公共事務可進行深度參與。
四是繼續加強宣傳教育,提升整個社會的環境意識,最終讓旁觀者成為參與者,讓破壞者成為建設者。
值此太湖藍藻暴發十周年之際,要繼續擼起袖子加油干,既不怕天災,更不要人禍,還一湖碧波美景,保一方百姓平安。
作者單位: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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