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是在多重關系中尋求艱難的平衡。要在關系中辯證施策、找尋平衡,從而彌補現階段我國環境監管基礎薄弱的不足,進而為我國環境保護事業注入新活力。
◆鄭家軍
環境保護領域信用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要求:“建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將其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處處受限。”要進一步深化改革、依法治污,改變以往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被動局面,環境信用評價的深化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是場持久戰,需要遵循企業的運行規律,辯證地分析問題、實事求是地解決問題,方能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效。這里需要處理好3個關系。
一是環境信用評價與企業發展之間的關系。從本質上講,二者之間是統一的關系。一方面,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最終目的應當是促進企業發展,因為沒有企業就沒有評價存在的必要;另一方面,企業發展也需要環境信用評價保駕護航。缺乏環境信用評價監管的企業很容易導致野蠻無序的發展,最終危及企業本身。但在實踐中,二者之間又存在一定的矛盾。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總是在為具體企業的發展設定約束條件,而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又總是存在規避評價的動機。面對這樣的關系,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應當在戰略上高舉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大旗,在戰術上著力打擊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為企業運行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是環境信用評價與企業誠信之間的關系。當下企業環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整體不高,建設項目環評未批先建、排污單位超標排放行為仍然突出,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急需進一步加強。如果不存在責令停產整治、實施查封扣押、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等強制措施,企業在運行時就不會審慎,這樣反而會在宏觀層面帶來更大的環境風險。所以,環保部門在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時,要引導企業做到環保自律、提升企業守法意識,同時要求企業積極做好環境風險防控,維護企業運行的穩定。
另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重心應該放在強化企業環保自律約束上,以及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建設上,從而倒逼企業為自己的錯誤決策埋單,而不是將錯誤決策的后果扔給市場。這樣既可以確保微觀風險不發展成為系統性風險,又可以給市場正常的優勝劣汰留出空間。
三是環境信用評價與企業自律之間的關系。通過環境信用評價能否實現環境監管目標,取決于監管的有形之手與企業的無形之手互動所產生的總效果。環境監管如果變成了兩只手的角力,結果一定不會太好。相反,監管之手如果能夠借力打力,則會事半功倍。所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者在運用行政權力時,也需將企業的反應考慮進來。
對企業下達行政命令看起來似乎能立竿見影,卻容易引發企業與監管者之間的博弈,弱化政策效果不說,還容易催生新的扭曲。如果只是用行政手段給企業劃好邊界,營造出良好環境,還不如提升企業環保自律,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高度一致,主動作為,則更容易形成兩只手的合力,更好地實現監管意圖。
總而言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是在多重關系中尋求艱難的平衡。由于企業總在發展,需要在動態調整中實施評價,所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就要在關系中辯證施策、找尋平衡,從而彌補現階段我國環境監管基礎薄弱的不足,進而為我國環境保護事業注入新活力。
作者單位:吉林省環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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