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舉治理餐飲油煙
“民以食為天”,我國五千年的飲食文化已將煎炸炒爆烤融入了生活日常,一盤盤菜肴的背后是彌漫在樓宇窗外的煙熏味,餐飲油煙污染已成為我們享受美食的代價。
筆者認為,解決當前餐飲擾民問題,應從以下四方面努力:
一是增加規劃審批的強制性規定。無論是控規還是詳規,所做規劃都是一個區域的發展預期,從人口密度到建筑布局、從功能區域到單體綠化都是規劃需要整體謀劃的事務。區域性布局的規劃設計中必須體現大氣污染防控措施,讓規劃審批不僅僅為經濟服務,而且能更多地為環境保護服務,為區域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二是增加設計施工圖審查的強制性規定。規劃的成果需要實體支撐,如果每個建筑群落隨意調整或取消防護間距、專用煙道等配套硬件,那么整體規劃就是空話。開發者的社會責任就會轉嫁給購買者,引發的管理矛盾也將轉嫁給政府。因此,建設之初的設計必須預留好配套治污設施。
三是加強技術創新。當前,油煙凈化的措施有多種,如運水煙罩、水噴淋洗滌塔、液沫洗滌等,還有機械分離法、織物過濾法、濕式處理法等。這些措施或者需要大空間容納設備,或者需要頻繁維護。而實際上,涉及餐飲油煙污染的多是規模以下的小餐飲業,占地面積小,裝不了大型設備。因此,當前急需加強技術創新,開發設計體積小、成本低、長期效果好的油煙凈化設施。
四是強化法治保障。對于《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的嚴禁經營場所,不得建設餐飲服務項目;對于處于可經營區域的經營者,政府部門應嚴格檢查和審核,確保守法合法經營;對于情況復雜的老舊小區,水、氣、土、房的主管部門應給出可執行的指導措施。同時,要確保有效投訴得到及時處理,切實保障居民和餐飲經營者的利益。
作者單位: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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