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對臭氧污染不要談“氧”色變
更新時間:2020-06-04 08:36
來源:中國環境報
作者: 駱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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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發布會,環境監測司司長柏仇勇表示,據研究,臭氧平均濃度超過160微克/立方米,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大家不要談“氧”色變。
柏仇勇說,臭氧在大氣平流層中其實是保護地球的“好東西”,近地面高濃度臭氧才是危害人體健康的“壞東西”。臭氧污染比PM2.5污染更隱蔽,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主要體現在對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和損傷作用。通常情況下,臭氧超標時段一般集中在午后氣溫較高、陽光較強的時段,在此期間只要大家盡量減少外出及室外活動,臭氧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就“可防可控”。
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337個城市臭氧平均濃度為148微克/立方米,全國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占總超標天數的41.8%,僅次于占比45%的PM2.5。
柏仇勇介紹,我國臭氧標準已提前與國際接軌,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臭氧二級標準限值為160微克/立方米,與世衛組織標準限值一致,與美國0.07ppm(約150微克/立方米)較為接近。
據悉,我國臭氧污染在空間分布上與PM2.5較為一致,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既是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的前體物,也是PM2.5中二次組分的主要前體物。2019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既是PM2.5的污染較重區域,也是臭氧濃度較高區域。
目前,臭氧已成為影響夏季空氣質量的首要污染物。其中,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汾渭平原6月至7月為臭氧污染最重月份,長三角地區6月至9月為污染最重月份,珠三角9月至11月為污染最重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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