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給“垃圾分類”潑潑冷水?
難以執行的垃圾分類政策
這幾年,垃圾分類的話題在中國突然火了起來。一些城市紛紛制訂了垃圾分類管理的規定,當然,主要是針對生活垃圾。討論比較火爆的城市是上海,2019年7月開始實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要求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和“干垃圾”,大家爭議比較大的是如何區分“濕垃圾”和“干垃圾”,比如,用完的濕紙巾到底是“濕垃圾”還是“干垃圾”?
廣州的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際上比上海出臺得還早,2018年7月就開始施行。它把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雖然規定出臺得早,但真正落地也是從2019年開始的。北京的分類管理條例出臺得更早,2011年就已經有了,只是一直不溫不火。到2019年11月,北京的條例經過修改,于2020年5月施行,才引起人們的一些關注。北京與廣州一樣,將生活垃圾分為“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
出個管理條例也許沒那么困難,問題在于條例出來之后基本上都執行不了,特別是在社區層面。以筆者所在的廣州城區為例,2019年垃圾分類政策進小區之后,帶來的最大改變是:原來每層樓都擺放的垃圾桶被要求撤掉,所有垃圾都必須扔到小區門口的四個分類桶;因為居民都沒有進行垃圾分類,不知道該丟哪個桶,干脆就把打包好的混合垃圾扔在桶邊,由小區保潔員拆開后再行分類。據了解,這并不是個案。垃圾分類政策無非是增加了居民投放垃圾的空間距離,根本沒有分類。
有網友表示,上海部分小區已經默認了垃圾的隨意丟棄,也不再有志愿者在垃圾桶旁值守。由于垃圾桶會定時拉走,垃圾都被丟在垃圾桶的位置,等待保潔清理,小區整體的衛生情況反倒不如垃圾分類之前。大部分居民都覺得垃圾分類意義不大,而且對很多上班族的正常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擾。
那么,為什么垃圾分類政策得不到執行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先思考三個問題:為什么要垃圾分類?如何進行垃圾分類?誰來進行垃圾分類?
為什么要垃圾分類
什么是垃圾?一般我們講的垃圾,是指固體廢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其中,不能排入水體的液態物質和不能排入大氣的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質,多具有較大的危害性,在我國歸入固體廢物管理體系。
大致來說,垃圾可以分為生活垃圾、工商業垃圾和危險廢棄物。后兩種垃圾因為排放相對集中,而且危害性比較大,一般都有專門的分類處理制度。而生活垃圾因為來源相當分散,而且類型多樣,分類處理不太容易。據統計,我國每年產生近10億噸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約4億噸,還在以每年5%~8%左右的速度遞增。
很多人在論證為什么要垃圾分類的時候,列舉的證據往往都是“垃圾圍城”的故事,并沒有說到點子上。因為垃圾分類還真無法解決“垃圾圍城”的問題。那么,垃圾分類可以解決什么問題呢?
首要的問題是污染控制。如果把有害垃圾和別的垃圾混合處理,很容易導致嚴重的環境污染。目前,焚燒是垃圾處理的主要方式。如果焚燒垃圾中混雜大量的濕垃圾,就會降低燃燒溫度或導致燃燒溫度不均勻,造成垃圾不完全燃燒而產生二惡英。另外,在產生二惡英的機制中,還有一種必不可少的元素——氯,該元素主要源于廚余垃圾中的食鹽和塑料垃圾里的聚氯乙烯。二惡英是地球上最致命的有毒物質之一,會破壞人類免疫系統,導致胎兒畸形。
其次是垃圾的二次利用。工業固體廢物和建筑垃圾的二次利用技術已經頗為成熟,生活垃圾中也有不少可以被再次利用的資源,比如廢紙、塑料瓶、易拉罐、廢棄家具等。將這些有利用價值的垃圾撿出來,既可以減少垃圾的處理量,又可以增加可利用資源。
想來想去,垃圾分類的意義無非上述兩點。而且,這兩點本身也不是毫無爭議的。例如關于垃圾混合處理的污染問題,實際上技術已經可以做到幾乎沒有污染的程度。采用等離子法(Plasma Processing of Wastes),可以使所有的有機物、晶體、非晶體、無機物裂解或重組,無論是非危險廢棄物的生活垃圾還是垃圾焚燒廠的灰渣、廢氣處理設備的剩余產物、乃至核廢料都可以通過等離子技術進行減量化、無害化處理。這幾乎就是垃圾處理廠的終極武器,有了它,還搞什么垃圾分類?當然,好的技術往往意味著可觀的成本投入,這不見得是最經濟實惠的處理辦法。
關于垃圾回收再利用有多大意義,曾經獲得日本能量學會獎的武田邦彥教授是懷疑的。他以日本實行多年的塑料瓶回收為例展開研究,發現實際的再利用率僅有6%,剩下的94%要么燒了,要么賣到海外。他還算了一筆賬:新制作一個塑料瓶需要7.4日元,用完燃燒需要耗費1.8日元,總共是9.2日元;如果回收再利用,重新變成裝水的容器,這其中的回收、鑒別、清洗、干燥一共要花掉27.4日元,是新作的近4倍;制作一個飲料瓶要消耗40克石油,而回收再利用則要消耗150克石油,一點也不節約資源。當然,像廢棄家電、家具等生活用品,倒是有明顯的再利用價值。
總結一下,在終極的技術處理手段成本過高的情況下,以及考慮到有些生活廢棄物有明顯的再利用價值,垃圾分類還是有意義的。
如何進行垃圾分類
既然明確了眼下進行垃圾分類的意義,那么如何對垃圾進行分類呢?很簡單,圍繞著分類的意義進行。
首先是要旗幟鮮明地反對日本垃圾分類的做法,意義不大,而且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事實上,日本國內的業界人士也對這種精致的垃圾分類提出異議。在東京首都圈進行垃圾處理行業的白井集團的社長白井澈說,垃圾分類只是日本人的常識,可從世界常識的角度來說,這是錯的。垃圾分得越細,物流的效率越差,要準備好幾種專門的回收車,所花的成本和時間呈指數級增長。在美國,垃圾要么粗分類,要么不分類,垃圾車統一拉走。當然,美國有非常強大的末端分類設施,效率是普通人的好幾倍。
據了解,日本有些城市正在嘗試脫離垃圾分類的軌道。比如青森縣的弘前市,是日本第一個脫離垃圾回收再利用法的城市。以前,弘前市每年要花8000萬日元來回收僅僅2000噸的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可是再利用率僅僅50%。另外,因為塑料被單獨收集,可燃垃圾里不易燃燒的廚余垃圾多了起來,結果反而更加浪費石油燃料,比不分類以前多了70%。自從放棄了回收再利用之后,除了一部分人站在道德制高點進行反對之外,大多數市民都松了一口氣,表示生活變得輕松了許多。
目前中國一線城市的生活垃圾分類一般都是分為四類,跟日本相比不算太復雜。但實際上也不需要分四類,最多三類就夠了。
根據污染控制原則,首先要將廚余垃圾單獨分出來并集中收集、運輸和處理。生活中產生的垃圾,真正有害的并不多,而且居民往往也不容易區辨,完全可以和其他非廚余垃圾放在一起,在終端處理時統一撿出即可。
根據二次利用原則,再把有明顯可利用價值的廢棄家電、家具等生活用品分出來集中處理。目前,廢紙、塑料瓶顯然也有可利用價值,因為會有拾荒者來收購。
綜上,在居民家庭端,生活垃圾的合理分類應當是廚余垃圾、可回收物(非嚴格限定)和其他垃圾。而在垃圾處理終端,則多一類有害垃圾。
誰來進行垃圾分類
確定了垃圾分類的原則和種類之后,我們就可以確定相應的人員來執行這項工作。
從垃圾的源頭開始說起。家庭作為生活垃圾的主要生產者,可以將所產生的垃圾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廚余垃圾,適宜裝這類垃圾的袋子(不容易滲透和破裂)可以由政府免費提供,每天集中送到小區統一收集的桶里。第二類是可回收物,由家庭成員根據直覺和需要大致分類。比如快遞包裝盒、礦泉水瓶等,一些家庭會收集起來賣給廢品收購站或者拾荒者。但是更多的家庭并沒有這個需要,他們完全可以把這些廢棄物都作為其他垃圾,丟到小區統一收集的桶里。第三類就是其他垃圾,實際上可以包含廚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廢棄物。需要指出的是,大件廢棄物應由家庭自行處置,售出、送人或者扔到廢品處理站,而不應扔在小區里。
根據上述分類,實際上要謹慎處置的主要是廚余垃圾,這樣就不會給居民帶來過于沉重的分類負擔,也就更有可能得到執行。目前一線城市的分類方法過于復雜,需要家庭花大量的時間進行區辨和包裝。對于不按照要求投放垃圾者,一般都規定由城管進行罰款。這明顯是一條無法執行的規定,哪有那么多的城管人員蹲在小區的垃圾桶旁邊盯著你?正因如此,這些城市雖然一開始熱情洋溢地搞垃圾分類,最終無非是再次成為“屢戰屢敗”的新注腳。
要讓廣大居民自覺進行垃圾分類,一是最大限度降低分類成本,二是提升小區物業治理的能力,由居民自行監督而不是依靠城管執法。
小區的保潔員可以發揮第二次分類的作用。首先是盡量確保廚余垃圾都扔在專門收集的桶里,而且不要混入其他垃圾。其次可以將其他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撿出來,賣出后所得的錢歸其所有。實際上這也是目前廣大小區對于可回收物的處理方法,保潔員和居民算得上是互利互惠。
垃圾從小區統一運送到終端處理站,一般都是由專門的企業來完成。在這個環節,實際上要分別運輸的只有兩類垃圾,一是廚余垃圾,二是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基本被小區保潔員撿走,可能還有遺漏)。這兩類垃圾應當分別運送,不能相混。
到了垃圾處理終端,應當完善專業的末端分類系統(包括機器設備和輔助人員),對垃圾進行第三次分類。主要工作是確保廚余垃圾中不要混入其他垃圾,以及將其他垃圾進一步分揀出可回收物和有毒垃圾,再分別予以處理。
當然,隨著技術的進步,終端的垃圾自動分揀以及無害化混合處理的能力將不斷得到提升。一旦這些技術的成本能夠為社會所承擔,那么,前端家庭的垃圾分類將變得越來越不重要。
讓人們能夠把更多寶貴的時間用在更為重要的事情上,這應當是技術進步和社會發展所追求的目標。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