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化管控和應急管控脫節問題怎么解決?
作為大氣污染物排放大戶,水泥生產企業是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的重點關注對象。為切實精準、科學管控水泥行業,國家將其納入差異化績效分級管控清單,并在今年進一步細化為ABCD四個績效等級進行管控。其中,A級水泥企業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到國家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1/6,減排效益明顯。根據規定,績效A級的水泥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然而,受多方面因素影響,部分地區的績效分級管控與錯峰生產等管控政策尚未統一起來。筆者深入分析媒體報道涉及的相關城市水泥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和錯峰生產管控要求,發現主要存在三方面的不對稱。
一是時間不對稱。國家績效分級管控主要適用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期間,管控相對集中、時間較短。各地在制定應急減排清單的同時,往往還會單獨制定秋冬季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方案,這是常態化的管控政策,時間跨度較大,管控時間較長,涉及面較廣。
二是要求不對稱。部分省份水泥企業錯峰生產管控要求與國家績效管控政策有所出入,且同一省份、不同城市之間執行要求也不同。特別是對A級企業在常態化錯峰生產上是否享有“豁免權”“優惠權”等,表述不明確。
三是主體不對稱。部分省份除生態環境部門發布秋冬季管控要求外,水泥行業協會也對區域內水泥企業下達水泥熟料生產線實施錯峰生產的要求,如某省水泥協會要求全省水泥企業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實施錯峰生產,停產4個月。
簡而言之,就是常態化管控與應急管控脫節,重點企業兩頭兼顧又難以兼顧,政策紅利難以全面釋放,一定程度挫傷了重點企業深度治污的積極性。比如,上述某省的A級水泥生產企業,若嚴格落實水泥協會錯峰生產要求,則整個秋冬季都處于停產狀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不停產的“優惠”就無法享受。
作為全面縱深推動藍天保衛戰、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重要一招,筆者建議,要把績效管控政策用好、用到位,加快推進常態化管控與應急管控政策統一,建立系統、科學的管控體系。這方面既要保護先行企業的權益,消除企業后顧之憂,又要切實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穩定改善。
首先,堅定管控決心。打贏藍天保衛戰,是政治任務,也是民生實事。無論常態化管控,還是應急管控,雖然兩者各有側重,但其出發點都是減少污染物排放、減少重污染天氣發生,這也是經過實踐檢驗的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門務必堅定信心決心,把常態化管控和應急管控擺在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的突出位置,花功夫部署、下力氣督促。
其次,堅持統籌謀劃。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等實際,堅持實事求是、統籌推進、打好組合拳。既用好績效分級管控政策,加快推動重點企業升A、保A,通過重點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也統籌實施錯峰生產和應急管控,提升政策之間的銜接性和相融性,逐步明確國家績效評價優惠政策適用錯峰生產。比如,A級企業同步享受錯峰生產優惠,D級企業增加錯峰生產天數,拉大不同等級企業之間管控的差距,提升超低排放改造的吸引力。
第三,強化溝通協調。建立生態環境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重點企業之間的良好溝通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技術討論會等,及時把國家政策要求精準傳遞到位。通過集體會商、行業研討等集思廣益,實時掌握區域重點行業治污水平和進度,深層次分析企業訴求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平衡關系,科學制定適合區域特征、可操作、可落地的方案。探索建立區域統一的重點行業管控體系,研究建立評估動態調整優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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