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農業固廢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谷騰環保網訊】農業固體廢物具有量大面廣、性質復雜等特征,是固體廢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正確處置農業固體廢物,避免給土壤環境帶來風險隱患。
當前在個別地方,農業固體廢物管理短板仍然突出。一是對農業固體廢物危害性認識不足,農業用地風險管控意識不強。二是農業固體廢物處置責任主體不清,監管不到位。三是農業固體廢物回收體系不健全,無害化資源化處置水平不高。
妥善處置農業固體廢物,對鄉村生態環境治理和農業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對農業固體廢物的風險防范、處置利用、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定,是推動農業固體廢物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的利器,必須貫徹落實到位。
一是增強農村環境風險防控意識。農業固體廢物若不妥善處置,如秸稈燃燒、畜禽糞便隨意排放、農用薄膜一堆了之等,會造成大氣污染、面源污染等突出隱患,對生態環境甚至是糧食作物安全等產生不良影響。《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章從規劃、標準、普查和監測等角度,要求強化對農業地塊的監測,加強農用地塊土壤環境污染風險的防控意識。用于或者曾用于規模化養殖,固體廢物堆放、填埋的農用地塊,要進行重點監測。農業農村部門應加強農用地農藥、化肥使用控制,加強組織開展農藥、肥料對土壤環境影響的安全評價。
二是明確責任義務,做到全流程監管。《固廢法》明確了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農業固體廢物涉及產生、收集、運輸、利用、處置等多個環節,以及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養殖業等多個領域。因此,明確責任和義務對加強農業固體廢物管理至關重要。《土壤污染防治法》在第三章預防和保護中明確提出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的法律責任,其中特別規定了若違法使用投入品為個人的,農業農村部門也可以進行處罰。對于農膜、肥料的質量,市場監管等部門也要加大抽檢和監督執法力度,從源頭控制不合格產品流入生產環節。同時加強法律的宣傳貫徹,引導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產生的固體廢物的處置朝著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目標有序邁進。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農業固體廢物“三化”效率。《固廢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農業固體廢物產生的單位應當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當前階段,一些地方對于農業生產中廢棄的秸稈、農膜、農藥包裝物等固體廢物,回收率和無害化處理率依然不高。比如,由于廢棄的農藥包裝物缺乏經濟價值,使用者主動收集的積極性偏低,而這又是農業面源污染的重要來源。因此,建議探索建設農藥包裝物田間回收池、回收再利用示范區等,對回收利用的給予適當補貼,降低污染物流失風險。再比如,《固廢法》第六十五條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均提到,國家鼓勵研究開發、生產、銷售使用在環境中可降解且無害的農用薄膜。地方政府可以推廣加厚農膜,便于后期處置,從源頭減少固體廢物堆積在土壤中的數量,提高處置效率。
作者單位: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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