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超過3000億治理市場 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新領域
【谷騰環保網訊】繼“十三五”細顆粒物(PM2.5)防控取得明顯進展之后,“十四五”期間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又在臭氧治理這一新的領域實施攻堅,而主攻目標是揮發性有機物(VOCs)。
環保專家介紹,我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行業正處在快速發展階段,市場規模大幅擴容。未來5年,這一市場規模有望超過3000億元。但目前由于相關行業標準缺失,治理效果、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等均存在不足。
揮發性有機物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體物,主要來源于石化、有機化工、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部分揮發性有機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可直接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也是大氣臭氧濃度上升、區域性光化學煙霧及霧霾形成的重要因素。生態環境部監測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尚有29.8%的城市PM2.5平均濃度超標,臭氧污染仍較突出,已成為現階段夏季主要大氣污染物。
在中華環保聯合會日前召開的團體標準新聞發布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大學副校長吳明紅介紹,目前我國對于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末端治理效果綜合評價還沒有明確的標準或指南。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也沒有明確的執行標準。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張新民介紹,目前僅上海市、廣州市頒布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技術規范(試行)》。標準的缺失給相關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治理設施的運維帶來技術、成本、管理上的諸多困難。
例如,環保設備制造水平及成本價格相差較大,技術水平高低不等,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運維設備范圍界定存在不確定性等,直接影響到揮發性有機物的治理效果,甚至還會引發安全事故。“我們在調研中甚至發現,有的企業把活性炭箱裝反了。”張新民說。
上海大學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副院長潘赟也介紹,“一些企業采用燃燒冷凝治理技術,但運行達不到設計要求;有些企業開展了泄露監測與修復,但是未能按照規程操作來進行。”
據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的調查,目前市場上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廢氣收集率普遍偏低,大量廢氣局部收集裝置形同虛設。一些地區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低效技術應用達到80%以上;一些企業末端治理采用吸附、吸收工藝,長期不更換吸附材料和吸收劑。有些企業采用燃燒、冷凝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運行溫度等達不到設計要求,實際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還有一些企業治理設施建而不用。
“標準缺失也導致監管部門很難實施有效的管理。”該專業委員會稱,標準缺失導致第三方檢測市場混亂。由于大部分企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測由第三方開展,監管和處罰措施不足,弄虛作假等現象突出。
“個別第三方治理公司掛羊頭賣狗肉,以次充好,治理效果不佳。”上海市環保產業研究院大氣污染防治所所長鄭承煜對第一財經記者說。中華環保聯合會副主席兼秘書長謝玉紅對此表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需要全流程、全環節實施攻堅。
據了解,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清華大學、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近日已聯合編制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效果綜合評價指南》《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維護與安全管理技術規程》兩項團體標準。
張新民介紹,新標準考慮不同規模工業企業、不同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技術的具體情況,指標設計更全面,比如,在治理效率里不僅考慮了處理效率,還增加了出口濃度指標,填補了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設施效果評價、運行維護及安全管理領域的標準空白。
在生態環境部近期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監測司副司長蔣火華表示,“十四五”期間,生態環境部將加大臭氧監測力度,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監測能力建設,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等對臭氧生成影響較大前體物的監測,掌握其濃度水平、主要來源、生成機理,支撐大氣污染協同治理。
蔣火華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44個城市完成自動監測站建設并開展聯網。目前,臭氧超標的城市中,已有134個開展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測。在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較大的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環境部門也已開展了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監測;在公路、港口、機場、鐵路貨場附近,正逐步建設交通污染監測站點,重點監測氮氧化物等臭氧前體物。
有專家對記者表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相關標準的健全,有助于開辟更大的治理市場。“VOCs在線”此前公布的相關研究結果也顯示,根據發達國家的大氣污染治理經驗,煙氣除塵、煙氣脫硫、煙氣脫硝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市場是依次暴發的關系,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市場周期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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