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如何兼顧“中看又中用”?
【谷騰環保網訊】“設施信息家底不清,運維管理成效不明。”在2023年的全國兩會上,民革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提交了《關于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的提案,直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短板”。
農村生活污水是我國農村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任務。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議,應加強監管,發揮存量處理設施作用;科學規劃,理性推進新建處理設施;強化保障,建立長效運行機制。
來自生態環境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我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僅為28%左右。
在2022年4月的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亦表示,我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礎薄弱,任務依然艱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成本高、運行維護難度大等問題客觀存在,長效機制有待健全。
出題出在哪?
民革中央的提案中指出,設施建設資金來源多樣,建設標準不配套,運維單位不一,加之本身規模小、數量多、分布散及其他基建活動的影響,導致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信息多頭分散、變化頻繁,加大了主管部門獲取完整設施信息和及時摸清家底的難度。
此外,項目規劃論證不充分,無法滿足實際需求,也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很多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盲目上馬,缺乏對轄區經濟社會發展、人口增長、資源環境、城鎮設施配套現狀、財力、項目技術要求等要素進行充分論證,造成現有設施及治理能力無法滿足后續需求。
“運營保障體系不完善,運行效果打折扣。”提案也強調,受限于資金保障不到位、標準體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員培訓不足等因素,造成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差。
事實上,這些問題也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共性問題,是近年來地方基層兩會及全國兩會代表委員聚焦的熱點話題之一。
2022年,通過多次調研交流,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政協民盟潮安支部的政協委員發現,由于前期缺乏總體規劃,部分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不規范、不合理,部分設施建成后因缺乏運行維護資金和專業管養人員,未能發揮應有作用,運維制度未能全面落地。
為此,政協委員廣泛收集意見建議,撰寫了《關于加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建議》提案。提出要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編制,建立污水處理系統運營管理長效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王剛同樣關心農村“水事兒”。
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身為膜材料與膜應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甘肅朗乾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長的王剛,提出“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助力鄉村振興”方面的建議。
他表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建易管難”的問題。“很多管網項目建成后,項目設備更新維護、人員工資、電費等后期運行及維護資金無法保障,也未將管網設施、設備正常運維納入年度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致使農村污水治理系統變成‘曬太陽’工程,無法發揮應有效益。”
農村污水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建好也要管好。當下,建立農村生活污水后期運維保障體系迫在眉睫。
“根子在岸上,沒有全過程統籌的思路,是不行的。”采訪中,多年參與農村治污的浙江工業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李軍告訴記者,對鄉村污水治理而言,管理體系的建立,目前來說更為重要。
李軍指出,鄉村一級統籌治污,如果制度、體制跟不上,治理資金不到位,后續運維沒有機制保障,“那一切都是空談。”
圍繞農村污水處理及設施建設,不少地方積極探索、先試先行,取得一定成效。
如浙江,去年出臺了全國首個關于農村生活污水綠色處理設施的建設評價導則,將全省農村污水綠色處理設施分為4個等級,依據評價指標,引導農村地區因地制宜開展創建。
在這份評價導則中,強調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和處理終端的建設和運行質量,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達標率。
李軍向記者介紹,截至2021年底,浙江省有各類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5.6萬個,行政村覆蓋率達84.81%。
“浙江幾年來的探索實踐,我們都在強調全過程管理,從責任分工、設計施工、驗收、運維等,要全壽命周期統籌考慮。在省內的不少鄉村,治理污水與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相結合、相銜接,統籌推進,實現了水清、無味、點綠、景美。”李軍說。
在海南三亞,今年已針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相關方案對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管護機制作了規定。擬由三亞環投集團承擔所有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區均可按照“建管一體化”的原則,交由三亞環投集團作為項目業主組織實施建設和運營管理。
同時,三亞環投集團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做好污水設施及管道巡查、出水水質檢測、污水設施檢修和養護等工作,確保設施的正常、安全運行。
在巡查監督方面,三亞市將加強運營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撥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監管經費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運營管護經費。定期對委托三亞環投集團運營管理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是農村地區水污染防治的主體工程。保障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規劃科學、運轉有效、監管到位,對推進鄉村生態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為此,民革中央建議,應開展基礎信息摸排,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礎信息數據庫,摸清運行現狀,促進運維監管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實施長效監管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推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模式智慧化轉型,提質增效,逐步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有序管理。
建議要從實際出發規劃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可多個鄉鎮合建共用的污水處理廠不再分建,可緩建的污水處理廠不急于求成,一個階段內可用其他處理模式替代發揮污水處理廠作用的,不應“一刀切”式要求建設。同時,要避免單純為爭取上級環保專項資金和追求環保政績而盲目建設項目。
要因地制宜選擇適用型污水處理技術及模式,應以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長效運維管理為目標,結合實際,靈活運用沼氣池、活性污泥法、人工濕地、生物膜法以及一些組合工藝實現污染物的有效去除。
此外,民革中央建議,探索從省市層面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監管制度的統一部署;建立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財政等多部門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維、水質監測、資金保障等工作,加強工作考核評估。積極探索污水處理設施“托管型”市場化運營管理路徑,解決鄉鎮“自建自管”的弊端。
李軍對此也補充道,現階段還需不斷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法規標準體系,逐步實現農村生活污水的“法治、管治、規治”;要務實創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綠色發展模式,助推實現農村生活污水的“減污降碳增效”。
“從源頭上還是要減少污染源的產生,”李軍強調,農村污水治理也要與降碳目標相結合,在增效上注重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從整體上提供農村污水的解決方案,最終讓污水變清流、鄉村展新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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