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環境隱患、防范突發事件,關鍵是要抓住這四點
【谷騰環保網訊】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是落實化工園區、企業環境應急管理主體責任的核心環節,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預防、風險防控、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筆者結合工作調查發現,當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仍有一些問題亟待重視和解決。
環境隱患排查制度尚不健全。企業隱患排查大多數依托安全、消防等安全監管制度,停留在排查生產設施、消防設備、壓力容器、密閉空間等非環境隱患內容上,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制度機制。
環境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比如,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環評較早,未明確事故應急池、配套收集排放管網及雨污水閘閥等風險防控措施,采取了應急儲罐+應急泵或是通過污水池的液位控制等非自流常態化應急模式,存在一定的環境安全隱患;部分企業雨污排口未設置切斷閘閥、雨排口閥門未保持常閉。
環保設施安全風險辨識不全面。企業環保設施的安全風險評估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辨識風險的主動性不強,不少早于設計規范建設的環保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存在缺項。
部分企業未履行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管主體責任,危險廢物收運處置不規范,部分危險廢物尚未落實去向。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水平不高。比如,未如實申報重金屬污染物排污許可、中水回用設施未驗收、廢氣收集管道脫落或收集裝置風量偏小導致收集效果不佳、在線監控設施未驗收、雨污分流不到位等。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難點問題,筆者建議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抓緊抓實環境隱患排查治理,全面防范和遏制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一是進一步完善預案管理。定期發布預案應備案企業名錄,每季度組織開展預案專項檢查,全年實現重大環境風險企業預案檢查全覆蓋,較大環境風險企業預案檢查比例不低于50%。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實施預案編、修、備、練全流程動態管理。在日常檢查中加強對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推動落實預案提出的環境應急基礎設施建設,督促企業加強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進一步健全制度規范。厘清環境隱患排查內容,督促企業有針對性地建立自查、自報、自改、自驗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年度計劃,形成分類分級治理方案,并形成隱患動態管理臺賬。及時宣傳指導,加強對重大隱患的重視,提升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從業人員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風險防控水平。
三是進一步夯實主體責任。加強源頭管控,在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審查中強化風險防控措施管理要求。加強過程監管,結合交叉互查和專項執法,加大重點園區及企業環境隱患問題發現力度,加強對未按規定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防控措施未落實或無法有效使用等違法問題的執法力度,加強懲戒查處,通過公開曝光、信用降級等手段倒逼責任落實。
四是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積極落實對危險廢物與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將環境應急防控設施納入污染防治設施監管,繼續推進重點環保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督促企業落實評估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推動企業做好環保設施使用危化品環節中的安全培訓與風險防范,對加藥、維修、有限空間作業等環節明確安全作業標準,做好現場監管防護,切實防范次生安全事故。選取重點敏感區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專項隱患排查,加大與有關部門聯合監管的力度,并將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作者單位: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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