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超標排放,佛山一企業被追究損害賠償責任
【谷騰環保網訊】記者從廣東省佛山市生態環境局獲悉,前段時間,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南海分局收到市民投訴,反映轄區內某企業存在廢氣超標排放嫌疑,結合在線監測數據異常等情況,南海分局組織執法人員及時到企業進行檢查,發現該企業設備異常導致短時間內排放大量黑煙,對周邊的大氣環境造成影響。
執法人員通過對企業在線監測數據的調查取證,發現企業在短時間內出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的情況,短時間最大超標倍數達到5倍,廢氣排放會對周邊大氣環境造成影響,南海分局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依法追究該企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并委托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專家對此次排放黑煙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評估。
根據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專家出具的生態環境損害簡易鑒定評估意見,采用大氣污染虛擬治理成本法進行評估,該企業承擔本次排污大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27萬多元和鑒定評估費3萬元。
2024年4月、5月,南海分局召集企業負責人開展磋商會議,就生態損害鑒定評估、生態損害金額、相關法律規定及程序等進行普法和討論,最終通過磋商達成賠償意見,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目前,該企業已按時繳納賠償款。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該企業繳納的賠償金將統籌用于南海區開展的生態環境修復相關工作。
據介紹,南海分局此前已積極探索開展了涉及廢水超標排放、傾倒危廢等方面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但是涉及廢氣污染的生態損害賠償工作一直是開展的難點,各地通報出的典型案例也較少涉及。針對廢氣排放量和單位治理成本不易確定等問題,南海分局積極和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專家進行溝通,通過調取企業歷史申報數據、在線監測數據、同類型企業的治理成本等數據,并綜合環境影響等因素,科學開展鑒定評估。
南海分局工作人員表示,通過擴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類型,依法追究企業的責任,充分體現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進一步促進企業做好污染治理,避免違法違規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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