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企業擺脫“屢罰屢犯”困境?
【谷騰環保網訊】河北省某市生態環境局官網近日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某焦化有限公司因二氧化硫超標排放被處罰金33萬元。相關數據顯示,該焦化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因擅自篡改偽造自行監測數據、未按照重污染天氣二級響應要求落實停限產措施、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多項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生態環境執法部門累計處罰多達20余次,處罰總金額近900萬元。該焦化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種類之多、行政處罰頻次之密以及行政處罰金額之高令人咋舌。然而,該焦化有限公司似乎并沒有很好的應對措施來擺脫目前“屢罰屢犯”的困境。
從筆者多年的執法檢查經驗來看,很多企業也存在著類似的困境。隨著生態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大,生態環境違法成本越來越高。高壓態勢下,很多企業開始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然而,受專業人才缺失、業務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限制,不少企業面臨著“想干好卻干不好”的困境。
行政處罰的直接目的是讓企業為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付出代價,根本目的是杜絕企業再次違法。一個企業在明知發生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將付出重大代價時還屢屢違法,生態環境執法部門應深究其中原因,查明到底是人為故意還是存在短板。對人為故意的情形,嚴厲打擊、有違必罰無可厚非。對確有短板的情形,處罰以外更應想方設法幫助企業走出“排污—罰款—繼續排污—繼續罰款”的死循環。否則罰再多的款、判再多的刑也無法改變生態環境屢屢被損害的事實。
除了處罰,我們能做的還有很多。筆者發現,很多企業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認識的深度不夠,存在類似“就這么點小事,何必上綱上線”錯誤觀點的企業不在少數。近年來,各地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大力開展普法幫扶活動,就是為了讓企業清楚地知道事情即使再小也不能違法。同時,還要讓企業知道違法所需承擔的嚴重后果,讓企業不再“無知者無畏”。筆者建議,各地可在普法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典型案例的宣傳,除了大案要案以外,更應宣傳一些日常生產活動中企業易忽視、易違反、易受行政處罰的“小案子”宣傳,讓企業明白生態環境保護無小事。
筆者還發現,目前大多數企業雖已按照相關要求安裝了各種污染防治設施,但受限于專業人才和技術的缺失,部分企業用不好這些設施。從長遠來看,應加強對企業的業務培訓,提升企業的治污能力。但這是一個長期工作,短時間內效果不顯著。筆者認為,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進行“清單式”幫扶,一步步指導企業該怎么做。以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創新開發的“蘇州市企業環保自查自糾服務平臺”為例,該平臺納入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環境應急管理等方面的263個日常環境巡檢清單和77個提醒清單,企業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相關清單項目,每日對照逐項開展,可最大程度彌補企業專業人才缺失、業務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短板。平臺運行一段時間后,蘇州市生態環境違法案件數顯著降低。
除了普法幫扶、清單幫扶,很多地方還采取上門幫扶形式。執法人員上門的目的不應是處罰,而是幫助企業解決問題,避免被處罰。筆者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很多違法行為是由一些較為隱蔽的生態環境違法隱患引發的。如果有人及時發現了這些隱患,并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就不會產生后續的違法后果。因此,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主動開展上門幫扶,面對面幫企業“搭脈體檢”。對幫扶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應盡最大可能在資金、技術、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直至隱患全面消除。對于多次違法的企業,更要加大幫扶力度,一是確保之前的違法行為得到徹底改正,二是對可能出現的其他違法行為打好“預防針”,讓企業從“屢罰屢犯”變為“守法先進”。
作者單位: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