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九大行動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谷騰環保網訊】“以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13市為重點區域。到2025年,山東省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不超過0.9%,NOx、VOCs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不低于15.07萬噸、9.52萬噸。”這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日前印發的《山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暨第三輪“四減四增”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確定的目標。
《實施方案》提出,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用地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持續做好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深入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優化調整重點行業結構,加快推進能源低碳轉型
《實施方案》指出,開展產業結構綠色升級行動。要嚴格環境準入,優化調整重點行業結構,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項目環評、規劃水土保持審查、節能審查、產能置換、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碳排放達峰目標等相關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到2025年,25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特種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產線除外)全部整合退出。中小型傳統制造企業集中的市要制定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嚴格項目審批,嚴防污染下鄉。
各市要結合產業集群特點,因地制宜建設集中供熱中心、集中噴涂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實施源頭替代工程,加大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電子行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
《實施方案》確定,開展能源結構清潔低碳高效發展行動。要加快推進能源低碳轉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持續推進清潔取暖。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4%以上,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2億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重點區域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下降10%左右。因地制宜成片推進清潔取暖,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重點區域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進山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引導規模化養殖場采用清潔能源供暖。
《實施方案》指出,實施交通結構綠色轉型行動。要加快建設綠色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提升機動車綠色低碳水平,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加強油品監管。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水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船。
在火電、鋼鐵、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業和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加強油品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全環節監管,繼續清理整頓違規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加油站點,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
完善秸稈禁燒監管體系,深化重點行業深度治理
《實施方案》確定,開展面源污染精細化管理提升行動。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深化揚塵污染治理,推進礦山治理,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
推進礦山治理,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新建礦山原則上要同步建設鐵路專用線或采用其他清潔運輸方式。嚴禁露天焚燒秸稈,推進“人防”“技防”結合,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完善秸稈禁燒監管體系,開展秸稈禁燒重點時段專項巡查。
《實施方案》提出,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治理行動。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深化重點行業深度治理,開展餐飲油煙、惡臭異味專項治理,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有機化工等行業以及儲油庫、港口碼頭為重點,開展VOCs液體儲罐專項治理。
鼓勵各市因地制宜開展環保績效提級行動,推動企業爭創環保績效A級或行業引領性企業。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到2025年,全省大型規模化養殖場氨排放總量比2020年下降5%。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
《實施方案》明確,開展管理體系完善提升行動。推進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完善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體系。2025年年底前,青島、煙臺、威海、日照4市空氣質量實現全面穩定達標,其余12市編制實施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期限、各階段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和空氣質量達標路線圖,并向社會公布。
按照國家要求,及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減排清單,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位于同一區域的城市要按照區域預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規同步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強化大氣環境監管執法,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
《實施方案》確定,開展能力建設全面提升行動。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強化大氣環境監管執法,加強決策科技支撐。各市開展非甲烷總烴監測,重點區域開展光化學監測。持續完善并嚴格落實環境空氣污染高值區管理、大氣污染源遠程監督幫扶兩項工作機制。
各市、縣(市、區)加快配備紅外熱成像儀、便攜式氫火焰離子檢測儀、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等裝備。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對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相關企業依法查處。加快空氣質量監測、污染源在線監控、移動源定位管控等信息數據集成應用。到2025年,各市完成排放清單編制,重點區域城市實現逐年更新。
《實施方案》確定,實施政策體系引導提升行動。完善大氣環境標準體系,積極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開展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研究、氨逃逸控制研究,完善支撐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的相關技術指南(規范)。按照VOCs自動監測、大氣氨排放監測與遙感監測等技術規范開展相關工作。
加大清潔取暖改造、運行財政支持力度。按照市場化方式加大傳統產業及集群升級、工業污染治理、鐵路專用線建設、新能源鐵路裝備等領域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充分發揮環保金融項目庫作用。持續實施差別電價政策,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
《實施方案》指出,開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行動。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推進信息公開,實施全民行動。堅持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市要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全力協調推進。
抓實抓細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大氣污染防治問題整改,對未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且問題突出的地區,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將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治理、運維、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定期依法向社會公布。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全社會共同行動。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公眾積極提供環境違法線索。省屬企業帶頭引導綠色生產,推進治污減排。大力推動公眾參與大氣環境保護,強化公民環境意識,倡導志愿服務行動,鼓勵從自身做起,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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