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已超產廢量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福建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的引導性通告(2024年)。公告指出,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已超產廢量,多數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已顯富余,特別是廢礦物油利用、廢堿利用、廢催化劑提取貴金屬利用、廢鋁灰利用等;流域上游一些地方建設的廢礦物油、廢有機溶劑、廢酸堿等類別的利用能力明顯超出轄區內產廢量。省內尚無危險廢物剛性填埋場,廢鹽等少數類別利用能力不足,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率偏低。
公告如下: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的引導性通告(2024年)
為促進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全方位提升,科學實施《福建省“十四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和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福建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閩環發〔2021〕11號)的有關要求,現發布我省2024年度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情況,引導社會資本合理投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高質量發展。
一、全省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能力概況
2023年,我省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下同)產生量為210萬噸,較2022年增長15%,其中,產廢企業自行利用處置83.4萬噸,委外利用處置130.6萬噸(含往年貯存量)。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危險廢物核發經營規模達293.3萬噸/年,與2023年同期持平,其中處置能力75.5萬噸/年(含焚燒、填埋、物化等),利用能力186.6萬噸/年,水泥窯協同處置能力31.2萬噸。
二、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負荷概況
據初步統計,2023年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的整體平均生產經營負荷低于上一年度,其中利用類別的負荷率依然偏低且繼續下降,個別利用處置設施還存在長期閑置的情況。2022年和2023年,全省持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產能總負荷(不含經營單位自行利用處置量)分別為36%、32%,其中,焚燒類負荷分別為41%、39%,填埋類負荷分別為34%、31%,水泥窯協同處置類負荷分別為40%、46%;利用類負荷分別為31%、27%。
從總體看,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已超產廢量,多數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已顯富余,特別是廢礦物油利用、廢堿利用、廢催化劑提取貴金屬利用、廢鋁灰利用等;流域上游一些地方建設的廢礦物油、廢有機溶劑、廢酸堿等類別的利用能力明顯超出轄區內產廢量。此外,一些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的利用類項目即將建成,釋放產能后將進一步降低全省的危險廢物利用設施的負荷率。另一方面,省內尚無危險廢物剛性填埋場,廢鹽等少數類別利用能力不足,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率偏低。
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議
綜上情況,提出以下建議,請投資者理性判斷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市場,防范投資風險。
(一)建議謹慎投資能力已明顯過剩的廢礦物油、廢有機溶劑、廢線路板、廢堿利用類項目,以含鉛、鋅、銅、鎳危險廢物為原料的金屬冶煉類項目,稀貴金屬催化劑僅提取金屬類項目,廢鋁灰利用項目,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類項目,危險廢物焚燒類項目;流域上游謹慎投資廢酸利用類項目,避免產能閑置、減少資源浪費。
(二)鼓勵投入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的先進技術的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支持廢鹽、生活垃圾飛灰利用項目;鼓勵產品直接回用于原工藝的廢鹽、廢活性炭、廢催化劑等危險廢物再生利用項目;鼓勵現有利用類經營單位,整合同類別企業,淘汰老舊設備、實施技術提升改造,進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危險廢物利用水平和經濟效益。
特此通告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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