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制定高氯酸鹽地方排放標準
【谷騰環保網訊】湖南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聯合發布《工業廢水高氯酸鹽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3001-2024)(以下簡稱《標準》),目前已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個聚焦高氯酸鹽污染的地方排放標準。
高氯酸鹽顯示出流域污染特征,與產業布局緊密相連
近年來,高氯酸鹽作為一種新型污染物,逐漸受到關注。
2022年3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首次將高氯酸鹽納入管控指標,并設定標準限值70微克/升。隨后國家發改委會同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的調研工作顯示,長江流域局部地表水中的高氯酸鹽含量比較高,呈現明顯的流域污染特征。
資料顯示,環境中的高氯酸鹽不易分解。“但因其溶解度高、易遷移,而廣泛存在于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中。溶解于水中的高氯酸鹽會通過飲食進入人體,這是高氯酸鹽影響人體甲狀腺正常功能,進而危害人體健康的主要途徑。”湖南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院長羅岳平告訴記者。
研究表明,高氯酸鹽會阻礙人體對碘的吸收,使人體缺碘而導致甲狀腺腫大。高氯酸鹽粉塵還會刺激人的黏液膜和眼睛等,進入人體呼吸系統和體內后,引起呼吸障礙、咳嗽以及肝、腎臟損傷等癥狀。此外,對于成年人來說,機體持續攝入高氯酸鹽可能會誘發骨髓造血細胞再生障礙。
談及高氯酸鹽的污染來源,湖南省環科院水生態研究所鐘宇博士介紹:“環境中的高氯酸鹽污染基本上是人為活動導致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將高氯酸鹽用于煙花制造、爆破作業等領域。高氯酸鹽一旦進入環境,會隨地下水和地表水快速擴散,通過溯源,也顯示出相關流域污染與產業布局緊密相連。”鐘宇說。
為企業廢水治理提供了可行的技術路徑
湖南為何要為高氯酸鹽制定地方標準?
據介紹,高氯酸鉀是生產煙花爆竹的主要原料,湖南作為全球煙花爆竹主產區,因前期無相關管控標準,相關部門在執法監管中缺少依據,企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導致此前湘江部分干支流高氯酸鹽濃度偏高。
此前,湖南要求企業采取生產廢水應收盡收以及雨污分流等措施,實現源頭管控,短期成效雖然明顯,但難以持久。廢水中高氯酸鹽濃度持續升高,安全風險劇增,為促進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綠色、可持續發展,急需根據現狀制定出臺排放標準,規范企業治理。
早在2008年,原環境保護部就已將高氯酸鹽列入“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對飲用水的高氯酸鹽設定了安全線。
2023年9月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針對食品中高氯酸鹽測定的新國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氯酸鹽和高氯酸鹽的測定》(GB 5009.291-2023),并于2024年3月6日起正式實施,為下一步出臺安全限量奠定了基礎。
據了解,從2023年3月開始,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安排部署了溯源監測、企業監管和源頭治理等工作,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郴州市、永州市、常德市等相關市州成立工作專班,強力推進專項整治和污染防控。湖南省環科院在高氯酸鹽污染治理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等領域開展了工作,編制印發《高氯酸鹽生產企業污染防控參考意見》《煙花爆竹企業高氯酸鹽污染防控參考意見》,并組織技術團隊開發物理吸附和微生物還原高氯酸鹽處理設備,為企業廢水治理提供了可行的技術路徑選擇。
記者注意到,《標準》對高氯酸鹽生產企業,煙花、鞭炮、引火線制造等企業分別提出管控要求,涉高氯酸鹽企業既可單獨建設廢水處理設施,也可采取委托處理方式,將廢水用槽車運送到集中處理點進行集中處理,從源頭削減高氯酸鹽排放量,筑牢水環境安全防線。
據介紹,受湖南省內瀏陽、醴陵傳統煙花爆竹行業歷史遺留污染和江西省來水影響,目前淥水流域高氯酸鹽污染問題還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但濃度呈逐步下降趨勢,需進一步加大湘贛兩省協同共治力度,強化聯防聯控機制建設,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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