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申請開始嚴把關,讓預算資金發揮更大作用
【谷騰環保網訊】臨近年底,財務部門開始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調度,發現一些單位預算執行率總體偏低,個別項目甚至還未啟動,資金依舊趴在賬上,于是火急火燎地催促加快進度。實際上,這種情景幾乎每年都在上演。
筆者認為,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生態環境預算資金執行率偏低的原因比較復雜,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問題,還有機制的短板。比如,有的單位爭取項目時胃口比較大,落實項目時卻發現消化不了;有的項目實施必要性本就不那么強,通過努力納入預算后,接下來的推進卻比較拉胯;有的項目受制于外部條件變化而無法實施,但未及時請示報告等。這些弊端不解決,預算執行率低的老毛病就難以有效改觀。提高預算執行率,對于高效利用財政資金,切實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至關重要。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把好“申請關”,在事財相符上下功夫。申請單位要實事求是申報項目,按照必要性和成熟度排好優先序。科學測算項目資金需求,避免貪大求洋或隨意超規模申報。審核部門工作人員要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資金需求規模嚴格把關,按照保優先、保大項、保重點原則安排資金,防止資金分配失準失衡失序。深入分析過往預算執行情況,把握最新政策要求,必要時組織申報項目公開答辯,把真正急需、實用的項目納入預算。
把好“執行關”,在落地見效上花氣力。對已批準的預算項目,要督促執行單位設定“時間表”,按節點支出資金,避免年底突擊花錢。對那些由于項目特點或者前期手續原因,前面進度慢、后面進度快的項目,要加強前期跟蹤和預算執行準備,一旦進入實施快車道,保證預算執行順暢規范。對確實出現客觀情況、無法按原計劃執行的項目,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及時予以調整或提出終止申請,提早對接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進行回轉或者置換,避免資金長期閑置。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協調,主動掃清預算執行的“攔路虎”“絆腳石”。
把好“督促關”,在綿綿用力上出實招。按時間和進度定期督促,通過發通報或提示函的方式,提示預算單位關注執行情況。對進度明顯滯后的單位要定向督辦、專項督辦;對出現特殊情況,從而影響預算執行效率的,要和相關主體一起研究解決之道。每季度或不定期召開預算執行座談會、推進會,充分聽取各單位意見,共謀改進預算執行的好策略好辦法。針對有些單位重申報輕執行的情況,采取約談、通報批評、扣減項目資金、限制次年項目申報等措施予以懲罰,及時有效傳導壓力。
把好“評價關”,在優化提升上明導向。要對預算執行情況客觀準確地作出評價,把評價結果作為次年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因素。對共性問題,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推動解決,并及時向本級財政部門或上級機關反映,尋求理解和支持。對一些受其他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批政策、審批程序影響時效的,要深入溝通對接,加大協調力度,加強機制性制度性安排,及時有效化解預算執行難題。及時總結和推廣有益經驗、有效做法,助力提高預算執行效率,確保財政資金高效運轉,為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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