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征求意見
【谷騰環保網訊】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編制了《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以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重污染天氣、臭氧污染、柴油貨車污染等突出問題為重點,實施三大結構調整、四大專項治理和能力提升八大重點工程,推進攻堅行動任務措施落實。計劃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全省突出大氣環境問題,顯著提高大氣污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3年,完成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2024年,提前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省會長沙奮力追到全國省會城市中游水平;2025年,全省PM2.5濃度穩居中部六省前列,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關于公開征求《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據《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工作方案》(湘生環委辦〔2023〕5號),我廳制定了《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我廳(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并注明聯系方式。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3日。
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據《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工作方案》(湘生環委辦〔2023〕5號),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突出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強化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舉全力、出重拳、使實招,推動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一年見成效、兩年大提升、三年大變樣”。
(二)基本原則
堅持優化結構、標本兼治。有效推進能源、產業、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切實提升重點領域清潔低碳水平,持續開展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大幅減少重點領域和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
堅持突出重點,協同增效。聚焦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突出重點區域、任務、時段,靶向發力,直擊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進協同治理和聯防聯控。
堅持齊抓共管、壓實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部門協作和幫扶指導,形成攻堅合力。加強監測、執法和監管聯動,夯實能力建設,嚴管嚴查嚴考核,推動責任落實、措施到位、項目見效。
(三)攻堅目標
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全省突出大氣環境問題,顯著提高大氣污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3年,完成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2024年,提前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省會長沙奮力追到全國省會城市中游水平;2025年,全省PM2.5濃度穩居中部六省前列,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具體攻堅目標見附件1。
二、攻堅任務
(一)能源領域
1、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嚴格落實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提高電煤消費占比。多渠道擴展天然氣氣源,擴大外受電比重,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工程,推動非化石能源發展。到2025年,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至51%左右,電煤消費占比達到55%。(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強化禁燃區管控,推進散煤替代。加強煤炭生產、銷售和使用監管。優化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嚴厲查處“禁燃區”內煤炭燃用行為。推進農村用能低碳化轉型,加快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烤煙、烤糧)等散煤替代。到2025年,農業散煤使用量顯著下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重點行業能效水平。開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全省低于能效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全面實施節能技改,在建、擬建項目按照國家行業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加快現役煤電機組“三改聯動”。到2025年,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全部達到能效基準水平以上,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全省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00克標煤/千瓦時以下。(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信領域
1、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嚴格項目準入,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落實產業規劃及政策,嚴格執行重點行業產能置換辦法,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鏈布局,開展傳統產業集群排查整合,引導工業企業入區入園。到2025年,按照環保標準和相關政策整合關停一批磚瓦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實施節能監察執法和診斷服務“雙輪驅動”,推動重點工業行業節能低碳發展,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大力推行綠色制造,推進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建設。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4%,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10%;建成50家省級及以上綠色園區、500家綠色工廠,各市重點企業全面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全省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通過企業1500家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力度。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生產、銷售、使用符合VOCs含量限值標準的產品。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膠粘劑使用工序等為重點,在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中明確提出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要求,推動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交通運輸領域
1、推動貨物運輸綠色轉型。全面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使用鐵路、水路或管道方式,降低鐵路、航道貨運通行費用,推進“多式聯運”“散改集”“外集內配”等運輸模式。推動鐵路專用線建設,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到2025年,全省鐵路、水路貨運量較2020年分別增長10%和12%,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火電、鋼鐵、煤炭、焦化、有色等重點行業企業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70%以上。(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車船清潔低碳發展。以公共領域用車和中重型貨車為重點,推動傳統汽車清潔化,制定新能源貨車便利通行政策,加快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高耗能高排放船舶淘汰力度,限制老舊、特檢內河航運船船舶使用,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船舶,加快船舶受電裝置改造。到2025年,新能源車銷售占比達到30%,公共領域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完成1000載重噸及以上的內河干散貨船舶、多用途船舶受電設施改造。(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加強船舶燃油使用監管,有條件的船舶加裝煙氣處理設施。加快岸電設施建設,有受電設施的船舶在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靠泊超過2小時須使用岸電。推動港口碼頭使用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逐步禁止國三及以下非道機械使用。到2025年,船舶靠港使用岸電量年均增長10%以上,基本消除船舶和港口作業冒黑煙現象。(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業治理領域
1、推進重點行業、薄弱領域超低排放與深度治理。鋼鐵、水泥行業全面開展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其他涉氣行業實施爐窯深度治理或清潔能源替代。全面開展簡易低效處理設施排查與升級改造,關停一批、整治一批磚瓦企業,保留的磚瓦企業全部完成高效脫硫除塵改造。生物質鍋爐使用專用爐具和成型燃料,禁止摻燒其他燃料,配套高效治理設施,推動具備條件的生物質鍋爐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設施。嚴厲打擊在線及自行監測數據造假、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到2025年,全面完成鋼鐵行業和重點區域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2、開展涉VOCs重點行業全流程整治。持續開展VOCs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清理整頓簡易低效、不合規治理設施,強化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排查清理非必須保留的廢氣旁路。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處理設施。推動涉VOCs“綠島”項目建設。到2025年,建成25個涉VOCs“綠島”項目。(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3、加強工業源重污染天氣應對。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確保涉氣企業全覆蓋,全面推動將應急減排措施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鼓勵各市州對39個重點行業外排放量較大的涉氣行業企業實施輪流減排或分時段減排。推動應急減排重點行業企業深度治理和精細化管理,全面提升企業績效水平。到2025年,力爭B級(含B-)及以上和績效引領企業數量達到200家,鋼鐵、水泥企業全部達到B(含B-)級及以上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五)柴油貨車污染治理
1、強化柴油貨車達標監管。加大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破壞、篡改污染控制裝置等違法行為。嚴格機動車環保檢驗管理,嚴厲查處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屏蔽車輛環保監控或修改參數等違法行為。臭氧超標城市開展車輛燃油蒸發排放控制檢測。指導各市州結合實際規劃繞城通道,制定完善高排放車輛區域限行政策,引導中重型柴油貨車在特定時段、重點區域繞行、限行或禁行。到2025年,每年抽查機動車檢測機構50%以上;基本消除禁限行區域柴油貨車闖禁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老舊機動車淘汰。大力推進老舊車淘汰更新,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牌公告作廢,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按規定回收拆解。到2025年,力爭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5萬輛以上。(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強化控制區內非道機械使用監管,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上牌及年度檢測工作。加快推進廠礦企業、單位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電動化更新改造。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具備條件的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重點用車單位監管。推動重點運輸單位在短駁及固定線路使用電動、氫能車輛以及皮帶廊道代替柴油貨車運輸。重點用車單位完善車輛使用臺賬,加強智能門禁系統建設,簽訂貨運合同時明確日常和重污染期間車輛排放標準要求。(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成品油流通領域
1、強化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推進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改造,開展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專項檢查,加強油氣回收系統、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監管。加油站每年至少開展1次加油槍氣液比、系統密閉性及管線液阻檢查檢測。推進年銷售汽油量大于3000噸(含)的加油站開展油氣回收在線監測,到2025年,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含)的加油站全面完成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施安裝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成品油流通市場綜合治理。定期開展成品油流通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過期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健全非標油品、不達標油品常態化聯合監管機制,建立車用油品、尿素、船用燃料油全生命周期監管檔案管理制度。到2025年,成品油經營站(點)油品質量抽檢覆蓋率達到80%。(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治理。開展原油成品油碼頭泊位及油船油氣回收治理現狀排查和設施建設,新建150總噸以上油船必須開展油氣回收治理,鼓勵現有4000總噸以上油船安裝油氣收集排放接口。到2025年,5000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碼頭泊位全部完成油氣回收設施建設。(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
(七)住房城鄉建設領域
1、加強建筑施工污染治理。大力推行綠色施工,創建一批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持續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開展施工工地揚塵及工程機械專項檢查,嚴格落實揚塵治理“6個100%”、工程機械管控等要求,加快推廣應用“互聯網+智慧工地”監管系統。推動綠色建筑裝修,引導新建建筑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等綠色建材產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參與)
2、強化道路及裸土揚塵治理。推廣道路“吸掃沖收”組合作業模式,提升道路保潔精細化水平,加大重要路段清掃保潔力度,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保持在90%以上。對城市公共區域、長期未開發的裸地進行排查建檔,采取綠化、硬化、遮蓋等措施及時整治揚塵。持續開展露天礦山修復治理,深入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嚴格餐飲服務準入。建立健全多部門協調聯動、全流程閉環處置工作體系,依法督促城市建成區餐飲單位規范安裝、運行和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嚴格餐飲單位油煙違規排放、超標排放執法檢查,推進重點餐飲單位安裝油煙在線監測設施。深化露天燒烤和夜市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持續開展老舊居民區油煙控制設施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農業農村領域
1、推動農業生產綠色發展。因地制宜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推動農業機械化向秸稈處理等全過程延伸。指導各市結合氣象地形條件等科學劃定露天禁燒區域,持續深化秸稈露天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農藥減量增效,實施化肥零增長行動。到2025年,全省主要秸稈年綜合利用率穩定達到86%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農業機械污染治理。深入推進“平安農機”示范創建,持續開展拖拉機安全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加快耗能高、污染重的老舊農機具報廢淘汰。加強部門聯動,加大信息互通和聯合執法力度。到2025年,變型拖拉機力爭全面清零。(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九)省屬國有企業領域
1、提升省屬國有企業綠色發展水平。督促指導企業建立綠色供應鏈體系,帶動上下游企業實現綠色發展,建成一批綠色示范企業,推進企業大宗貨物通過清潔方式運輸。到2025年,省屬國有企業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力爭達到80%。(省國資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
2、推進省屬國有企業深度治理。以鋼鐵、建材等企業為重點推進NOx深度減排,以工業涂裝等企業為重點推進VOCs深度減排。到2025年,鋼鐵和水泥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有色、化工、制藥等企業完成深度治理,工業涂裝企業完成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省國資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參與)
3、推動省屬國有企業績效水平提升。全面開展全流程清潔化、低碳化改造,推動通過治理升級、技術改造、清潔運輸等提升企業績效等級。到2025年,全面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績效水平大幅提升,最低等級績效水平企業全面清零,力爭B(含B-)級及以上企業達到5家。(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氣象領域
1、完善基礎能力建設,推進精密監測。完善大氣污染監測網絡建設,強化大氣熱力、動力垂直組網觀測,加強衛星遙感支撐應用,構建環境氣象“空天地”一體化網格監測體系。推進環境氣象大數據融合分析平臺建設,強化污染綜合監測和成因分析能力。(省氣象局、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空氣質量精細化預測預報水平。健全環境氣象預報服務體系,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氣象預報預警服務,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氣象保障,提高污染過程預報準確率。到2025年,未來7天級別預報準確率達到75%以上。(省生態環境廳、省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科學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探索開展重污染天氣防治人工增雨科學試驗。建立飛機作業和局部地面作業相結合的作業布局,有效開展人工增雨降污協同作業。加強市縣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基地、基層標準化作業站點和作業隊伍建設。(省氣象局牽頭)
三、攻堅工程
以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重污染天氣、臭氧污染、柴油貨車污染等突出問題為重點,實施三大結構調整、四大專項治理和能力提升八大重點工程,推進攻堅行動任務措施落實。
(一)實施三大結構調整工程
1、實施能源結構調整重點工程。涵蓋煤炭總量控制、電煤消費占比提升、清潔能源發展、煤改氣”“煤改電”、散煤綜合治理、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改造、煤電機組“三改聯動”等。
2、實施產業結構調整重點工程。涵蓋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傳統產業集群優化整合、推進清潔生產、綠色園區與綠色工廠創建、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等。
3、實施運輸結構調整重點工程。涵蓋貨運“公轉鐵”“公轉水”、多式聯運發展、鐵路專用線建設、新能源汽車推廣、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船舶受電裝置改造、高耗能高排放船舶淘汰、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港口碼頭污染整治等。
(二)實施四大專項治理工程
1、實施重污染天氣消除重點工程。涵蓋鋼鐵與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業鍋爐和爐窯深度治理、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重點工業行業績效水平提升等。
2、實施臭氧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涵蓋重點領域和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替代、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整治及末端治理提升、涉VOCs“綠島”項目建設、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治理等。
3、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重點工程。涵蓋老舊機動車淘汰、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機動車環保檢驗管理、路檢路查與入戶檢查、重點用車單位智能門禁系統建設等。
4、實施面源系統整治重點工程。涵蓋綠色施工、裝配式建筑發展、綠色礦山建設、餐飲單位油煙治理、城市裸土揚塵治理、秸稈綜合利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等。
(三)實施能力提升工程
涵蓋空氣質量與組分監測、空氣質量預警預報、污染源監測監控、執法監管能力提升、PM2.5與臭氧協同防控科技支撐、大數據平臺建設等。
四、攻堅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考核問責。成立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協調小組,抽調專人組建工作專班。省直各有關部門依據本計劃編制各自領域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健全閉合管理體制。各級政府要完善攻堅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攻堅行動目標完成和任務落實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市州黨委政府績效考核和省政府真抓實干督察激勵的重要內容。
(二)完善法律法規,加大資金投入。研究啟動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推動固定源、移動源等地方專項法律法規制定,明確相關涉氣生產企業及運輸車輛、非道機械使用單位的法律責任,推進重點區域城市協同立法。各級政府要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省直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攻堅行動專項經費保障,共同保障重點領域、行業污染治理和相關監管能力建設。
(三)開展幫扶指導,加強調度督辦。針對地方和企業反映的技術困難和政策執行問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專家技術團隊支撐,推動各項任務措施取得實效。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工作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始終保持強力推進態勢,做到“以時保天、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將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列入省級督察的重要內容,常態化開展專項督查與交叉檢查,全力抓好問題整改,確保污染問題不反彈。
(四)強化聯防聯控,完善科技支撐。完善重點區域城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聯席會議等制度,研究決定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重點工作任務,建立健全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加強與周邊省份區域協作和信息交流,推動建立省際預警聯動體系,同步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開展聯合交叉執法。構建大氣污染監測預報、精準溯源、高效治理、智慧監管、科學評估全過程科技支撐體系,組織科研團隊開展污染治理科技攻關與技術成果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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